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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蒂冈宣布封圣的120个圣人真的是修圣者,或者是殉道者吗?正如一位中国老主教所说的“梵蒂冈这次封圣的动机和目的是什么?这120人是为天主而死,还是为帝国主义、殖民主义而死?我们一定要弄清楚”。梵蒂冈只是听了台湾主教的话,但台湾主教自己也承认搞不清楚。台湾编撰的《中华殉道圣人传》第16页上说:“在几十年漫长的调查过程中,发生了一个重要的关键难题:认为此次庚子大杀戮,并非完全为了宗教信仰,……以扶清灭洋为口号而兴起之盲目政治性排外运动,或者出于反抗白色帝国主义之侵略运动”。所谓“庚子大杀戮”就是指的1900年的义和团运动。这次“封圣”的120人中,有86人死于义和团运动。连台湾主教也承认搞不清楚他们是不是“为了信仰而死”。 众所周知,中国近代史上的反抗帝国主义侵略的斗争是完全正义的,全世界热爱和平和主持正义的人们都给予了充分理解和支持。天主教在历史上曾被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利用,充当了侵略中国的工具,一些传教士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他们充当外国殖民者的向导、翻译、情报官,参与起草对华不平等条约,并凭借不平等条约中有关不受中国法律管辖的“治外法权”,贩卖鸦片,横行霸道,欺压官民,掠夺钱财。他们的罪恶行径极大地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民族感情,理所当然地要遭到中国人民的反抗。这些铁的事实是任何人、任何时候都无法否认的。 教廷将要册封的这些所谓“圣人”中,不是违反当时中国的法令,就是殖民主义、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帮凶,有些甚至是直接参与者。他们为非作歹,无恶不作。对中国人民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他们不是什么“圣人”,而是不折不扣的罪人。 所谓“圣人”刘方济 台湾的《中华殉道圣人传》中所列的第一个所谓“圣人”刘方济,就是一个罪恶滔天的罪人。西班牙传教士刘方济(Franciscusde Capillas),1642年和另一位西班牙传教士一起从台湾来福建传教。刘等人在传教中采用各种手段拉拢、引诱当地农民入教,特别是发展年轻女教徒,造成家庭不和,夫妻离散。福安下邳村有一已订婚的青年陈姓教徒,刘要发展她为“守贞女”,就诱骗她不要出嫁,威逼其未婚夫写了退婚书,而后又把她拐带外逃。这件事当时激起当地群众的公愤,纷纷起来揭发刘的罪行,并联名向官府控告。清政府遂于1647年(顺治四年)11月13日以“专事宣传邪道,煽惑良民,外装守贞不娶,其实拐骗妇女,放荡无耻,曾和城外某寡妇通奸,并且有了私生女”,将刘方济捉获归案,并于1648年处死。 “圣人”是教徒效法的榜样。教廷把他们列为“圣人”,要我们中国的教徒效法他们什么呢?让他们效法去杀人、去放火、去强奸、去抢掠吗?教廷一贯标榜的天主教会的道德、良知都到哪里去了呢?这难道不是对教会纯洁性的玷污吗? 所谓“圣人”郭西德 教廷曾列举即将册封为“圣人”的意大利传教士郭西德(Crescitlli algefico),把他描绘成一个“以德报怨的圣人”。事实上,郭西德根本不是什么殉道者,而就是一位作恶多端的罪人。他于1888年(光绪十四年)到陕西燕子砭传教。义和团运动发生之前,他在燕子砭地方吸收当地恶霸、地痞、流氓入教,以扩充教会势力,并强占了与燕子砭一河之隔的秀丽的青岗坪,霸占民房作为教堂,郭还规定教民之女出嫁前须到教堂去“领洗”,结果犹如西欧中世纪行使“初夜权”一样,凡去者,皆遭蹂躏奸污。当地平民潘长富、郑干仁,举人杨海等人的妻子在出嫁时均遭郭西德的奸污。教堂还规定教民要把女儿送教堂作“修女”,以供教士们玩弄,满足他们的淫欲。当地村民姜凤翔对教会及教士的劣迹十分痛恨,便在教堂墙上写了几句骂教士的话,教士就勾结地方官,硬逼姜把十五岁的女儿送到教堂去作“修女”。教士还强迫教民给教会交租,服役等等。由于教会势力与封建势力勾结,压迫、残害人民群众,因此群众对教会势力愤恨异常,奋起反抗,将郭西德击毙。有关郭西德的劣行记载在张力、刘鉴唐著《中国教案史》第555-556页。陕西燕子砭一带的老人至今对郭西德的劣迹记忆锋新。 所谓“圣人”马赖 还有一个大家熟悉的人物--法国传教士马赖(Auguste Chapdelaine),他于1852年违反清朝政府的禁令,私自潜入广西西林县从事非法传教活动,并利用传教名义,勾结不法官吏和当地土匪,欺压人民,强奸妇女,作恶多端。并纵容包庇教徒无故在乡间起衅。进行抢掠奸淫,肇事多起,民愤极大。最初,广大民众向县衙门告发马赖“煽动宗族不睦”的罪行。于是马赖通过重金贿赂县吏之后,便以查无实据了案。马赖乘机和该知县拉上关系,从此更加肆无忌惮地欺压百姓。马赖又与当地土匪相勾结,利用土匪扩大势力,左右当地绅士及官员,土匪也依靠这位“洋大人”的庇护,无恶不作。清咸丰五年(1855年)秋,西林新知县张鸣凤到任,秉公处理遗留的讼案,将罪大恶极的马赖判处死刑,史称“西林教案”。法国借口该案件,与英国联合发动了侵略中国的第二次鸦片战争,迫使清政府签订了不平等的中法、中英《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 最近梵蒂冈信仰社发表文章称“这些殉道者完全独立于西方殖民势力,尽管有些时候,这些势力利用‘保护传教士’作为达到他们目的的借口,而殉道者们的工作方式是截然不同的”。这种辩白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前面几个传教士的劣迹,究竟怎么“独立于西方殖民势力”?他们的“工作方式”与烧杀奸淫的“西方殖民势力”究竟有什么不同?我们难道可以容忍他们来玷污圣洁的天主教吗?(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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