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时评:“廉政金”制度需要慎行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3日15:46 新浪观察 | |
作者:林北湘 南京市公安系统从本月9日开始一种名为“廉洁从警退休金”的廉政金制度,该制度要求一般民警缴存年度廉洁从警退休金3000元,科所队长缴存3750元,分局领导缴存4500元,银行为全局民警制作个人账户查询卡,发放到每位民警家属手中。 南京警方的廉政金制度一经推出,立刻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说是说非,莫衷一是。其实南京的做法在全国其他地方早有先例。笔者浏览网络,发现北京、湖南、江苏、浙江、广东等地的政府正在尝试推行类似的廉政金制度,希望以此来约束公务员队伍。如深圳设立的廉休(政)金制度,在公务员在职期间建立一笔基金,逐年积累,在“安全着陆”后,奖励给本人。 各地推行廉政金制度的目的是学习香港、新加坡等地的反腐经验,力图加大公务员的腐败成本,从制度上建立反腐败的机制。我们相信各地政府在反腐过程中的智慧和决心,我们也相信各地政府学习香港、新加坡等地先进反腐经验的热情和愿望。但在香港、新加坡等地行之有效的廉政金制度照搬到中国大陆也能一样奏效吗?从实际的情况来看,可能不是这样的。笔者以为,这其中的原因就是某些地方政府在学习香港、新加坡等地的反腐经验时,仅学得其表,未能学得其里。 拿香港的例子来说,香港特区廉政专员李少光近日表示,贪污在香港完全受到控制:民意调查显示,95.1%的被访者表示本人或朋友亲人过去12个月都没有在香港遇过贪污情况,只有2.9%的人指出他们或亲友遇过贪污,比例是历年最低的。真是一个廉洁的政府。但香港公务员的廉洁奉公并不仅仅来自廉政金制度,而是建立在对任何公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的基础上的。 就像阿克顿勋爵所说的那样,“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60-70年代的香港也同样是腐败横行,廉政公署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成立的。廉政公署不受政府部门管辖,直接向总督负责(现在是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保证了它的独立性。权力独立而巨大的廉政公署和新加坡反贪污调查局一样为世人所称道,为香港的反腐立下了汗马功劳。但权力需要监督与制约,廉政公署大权独揽,如果没有受到很好的制约,也难以保证独善其身。因此,为防止其成为“第二警察部队”,香港设计了一些重要的监督方式。香港法律规定,廉政专员向行政长官负责并接受其监督;一定级别的官员必须出席立法会议接受提问;廉署拘捕受调查人员必须向法院申请;内部成立四大委员会负责监察;有投诉机构接纳市民投诉等。同时,新闻媒体对官员的监督也功不可没。无所不在、无孔不入,堪称世界第一的香港“狗仔队”,对无论是廉政公署人员还是普通官员来说,都有一种无形的威慑力。正是由于对香港社会各种层面的公权力统统加以制约和监督,再辅以廉政金制度,这才是腐败在香港受到完全控制的真正原因。 谋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是人的本性,而且人的欲望是永无止境的,但生活在现实中的人在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不能不考虑到这当中的风险和收益的比例问题。在香港,由于公务员有着严格的选拔、任用、考核和监督机制,再加上无孔不入的新闻媒体的“虎视眈眈”,让任何有以身试法念头的人都不能不评估这其中的风险。而同时作为公务员,薪金待遇及廉政退休金又足以保证其在任期内及退休后过上中产阶级的体面生活。于是,廉洁奉公还是贪污腐败,任何一个正常人都会很容易选择前者。久而久之,廉洁奉公也就成为香港公务员的当然选择和生活方式。从这个角度来讲,廉政金制度之所以能在香港、新加坡发挥作用,是因为它是建立在一整套的对公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的制度之上的。 而在中国大陆,腐败的猖獗也正是由于官员们手中的权力失去制约和监督所酿成的恶果。对此,党的十六大就要求“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而现在某些地方政府不学习香港、新加坡等地反腐败经验中的制约、监督权力的内在的根本性的制度,反而只学习其表面的廉政金制度,其结果可能造成官员们一手拿着廉政金,一手继续腐败,而廉政金制度只是成为公务员们再次加薪的变相手法而已。这样的廉政金制度,我看还是慎行的好。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