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上海妓院林立。1917年,英国社会学家甘博耳对世界八大都市的公娼人数和城市总人口的比率作了调查,上海为1:137,妓女比例之高,居世界八大都市之首。另有资料表明,1947年上海以卖笑为生者人数不下10万人。解放后,上海市人民政府成功地废除了娼妓制度,堪称世界禁娼史上的一大奇迹。
纪实频道的《往事》栏目邀请复旦大学社会学系的社会性别专家沈奕斐,为您揭秘19
51年上海的那次禁娼行动。
禁娼前周密部署
陆悦农:1951年11月25日晚上8点钟,上海市公安局出动大批警力查封了全市所有的妓院。至此上海彻底废除了娼妓制度。那么,沈老师我有一个疑问,因为大家知道上海解放是在1949年5月27日,为什么不是在解放的当时就取缔娼妓制度,而是要拖到两年半之后,1951年11月25日才采取这个行动?
沈奕斐:实际上早在建国之前,共产党已经有想法要取缔全国的娼妓制度。但因为上海市处在一个百废待兴的时候,而这些娼妓都有各种各样的病,当时没有物质条件给她们治愈这些毛病。另外,如果不能给她们妥善安置的话,就会把她们从妓院里推向社会,使她们流离失所,成为暗娼,可能比她们原来的命运更加悲惨。所以上海市政府要彻底地解决娼妓制度,需要一种比较妥善的、能够解决掉这些后顾之忧的方法。
当时也发生了一件令市长陈毅同志非常震撼的事情。他在共舞台看戏,他的警卫员小王就在汽车附近巡逻。这时候,有一个很年轻的十六七岁的陌生姑娘去拉小王的衣角,跟他说:“睡一觉,两块钱,干不干?”小王就大喝一声:“你想干什么?”
陆悦农:这个小王穿便衣吧?
沈奕斐:对。这个时候小姑娘就一下跑进了胡同,陈毅市长知道这个事情后,觉得生气,但是又觉得这个妓女很可怜,为了两块钱就卖身。所以这些事情触动了市政府要尽快去解决、而且要彻底去解决这些问题。
从1949年上海解放以后到1951年之间,其实是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首先在1949年上海解放以后,上海市政府就成立了人民法院,宣告赎身费是违法的。也就是说,妓女想要自动脱离她原来的身份,成为贤妻良母或者重新进入家庭,那么这个赎身费就是不应该收取的。
陆悦农:就是本来跟妓院老鸨有一个卖身契。
沈奕斐:把这个卖身契给废除了,这一点对于妓女能够脱离原来的苦海,提供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支持。
陆悦农:如果说不想干这一行就从良了,就可以走了?
沈奕斐:对,因为当时最大的约束还是在赎身费上。第二是在1949年11月颁布了“十四条”。比如说,不准强迫妇女接客;不能强迫妓女接客;另外也不能去向公务人员提供服务等等。“十四条”的出台,意味着在法律上给予这些妓女一个非常有力的武器。
陆悦农:也就是说当时把她们定为受害者。如果她们想摆脱受害者的角色和命运的话,自己可以选择,政府会给予一定的支持。禁娼主战役
打响
沈奕斐:1951年11月25日,市公安局、民政局以及妇联等召集两百多个干部一起行动,七点钟开会,八点钟正式出动,开始采取强硬措施。他们到妓院里把妓院老板、老鸨、龟头押上了公安局的车子,因为他们以后是要被押到漕河泾的第一劳动教养所进行强制劳动的。而对妓女,因为认识到她们是受害者,所以是把她们扶上了车子请她们去。然后到附近的公安局,先是去登记,然后再送到位于通州路418号的妇女教养所。
妓女在那个时候并不很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命运是怎么样的,她们往往听信一些谣言。比如说,解放军在前线打仗要你们去滚地雷,或者说要你们去卖血,或者把你们送去开荒等,所以她们非常恐慌。但她们到了公安局以后,看到的不是手铐,是热气腾腾的夜点心,她们就一愣。那些工作人员都称她们为姐妹,说:“姐妹们,你们来了,辛苦了!”她们就很感动。
陆悦农:像自己人。
沈奕斐:当时就有人哭了,当时就有人很感动。那么接下来就要对她们进行改造。
动员和诉苦
沈奕斐:第一步改造妓女的行动叫动员以及诉苦,所谓的动员也就是首先要教育她们。这个时候也发生一些非常好玩的事情。当时的民政局局长曹漫之,他去妇女教养所开一个动员大会。到了那边,他就非常有意思地发现自己成了一个靶子,就是哭声抗议示威的一种靶子。
陆悦农:别人抗议他么?
沈奕斐:是那些妓女坐在那里。501位妓女在下面,他一进去,就有一个妓女站起来说:“姐妹们,哭!”然后全场的妓女嚎啕大哭,哭了两个多小时。
陆悦农:向他哭诉是吧?
沈奕斐:不是哭诉,就是在那里哭。有的说,哎呀,妈呀,我见不到你啦!有的说,孩子我见不到你啦!有的就说,我的命怎么那么苦!总而言之,各种各样的哭。曹漫之很了解这种哭的心理状态,所以他就搬个凳子坐在门口看她们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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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燕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