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解密:张志新文革冤案是怎样平反的(组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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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04/08 15:27 中国妇女报 |
30年前,“文革”的血雨腥风中,倒下了一位伟大的女性——张志新。 1979年7月,《光明日报》记者陈禹山就张志新的平反过程进行了深入细致的采访,并写下了采访手记。 今天,这篇手记在这里第一次发表。文中所述展示了中共辽宁省委在粉粹“四人帮”后如何实事求是、坚持真理、拨乱反正的过程。 申诉 1978年7月开始,张志新的亲属、家人,分别向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局、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共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等同时发出申诉信件。 这些申诉信,写给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的,最先得到回复,表示已转有关部门复查。张志新的母亲喜出望外,手捧着最高人民法院的复函,热泪盈眶。 最高人民法院立了张志新案的申诉案卷(摘要): 郝玉芝等为张志新申诉。张志新历史清白,一贯追求进步,但是于1969年以反革命罪被捕,判无期徒刑。后来又在1975年判死刑,4月间执刑。 在郝玉芝提出申诉之前,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中央关于复查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的提示,复查该地区案件。刑庭副庭长宋延龄在审查中发现张志新案是反林彪、“四人帮”的,向副院长闫景春汇报。闫景春决定亲自复查张志新案。 笔者于1979年7月专程赴营口访问了闫景春。他说,他当时要来张志新的全部案卷,看了三天,边看边摇头,有时甚至掉泪。他是老司法,文化大革命中被赶出司法队伍,下放农村劳动,1978年春复职。他说: “张志新所说的每个问题,令我震惊,她马列主义水平高,和林彪、‘四人帮’一伙针锋相对,毫不含糊地捍卫真理,坚持原则,不怕牺牲,也令我惭愧。但我感到奇怪,这样一个旗帜鲜明的反对林彪、‘四人帮’,又如此坚强的人,为什么不站出来提出申诉?她的家属为什么不提出申诉?我了解到张志新关押在沈阳监狱。我马上派人到沈阳监狱去提审张志新。回来的同志说,张志新已于1975年被处决。”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查张志新案的通知后,指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复审。 复查 1979年7月20日。笔者来到辽宁省委宣传部,了解张志新案的平反经过。 赵川(辽宁省委宣传部处长):营口法院给张志新案平反,曾来部里开座谈会,介绍张志新的观点。座谈会后,把会上记录整理出来,给部长。张志新受迫害时,部长也在牛棚里关着。他看了记录后,说:“真不简单。”他批转各副部长传阅。 7月22日上午。笔者采访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赵文兰。 赵文兰:领导上要我接办张志新案复查工作之前,我知道此案。 7月22日下午。笔者采访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徐凤林:张志新案复查,市中院开始时,由原办案人×××来办,他说这案没错。 平反昭雪 1978年10月16日,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张志新案撤销原判,平反无罪。 1979年3月1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文宣布:根据复查结果,我们认为,张志新同志是敢于坚持真理,同林彪、“四人帮”进行英勇斗争而献出了宝贵生命的好干部。张志新被错杀,是林彪、“四人帮”大搞法西斯专政,血腥镇压革命干部和群众的一桩严重罪行,是林彪、“四人帮”破坏社会主义法制和人民司法工作造成的一个严重恶果。按照党的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应立即撤销原判,推倒一切污蔑不实之词,为张志新同志彻底平反昭雪。 3月9日,辽宁省委召开了常委会,专门听取了对张志新案件的复查汇报。这次会议确定,省委要作决定、发文,召开平反昭雪大会和追悼会,在报纸和杂志上刊登她的英雄事迹,并且要很好地安排照顾好她的亲属和子女。在会上任仲夷最后说: 张志新案件是件奇冤大案。她的死是非常惨的。张志新同志是一个很好的党员,坚持真理,坚持党性,坚持斗争。宁死不屈。她最后死在林彪、“四人帮”及其死党毛远新的屠刀之下。我赞成定为烈士,予以彻底平反昭雪,对她的家属、子女要很好照顾,由此造成的影响要彻底肃清。要开追悼大会。要号召党员、革命者向她学习。她是很努力学习的,不学习是讲不出这么多言论的。我们现在搞解放思想,她早就思想解放了。要学习她那种“五不怕”的精神。 3月31日辽宁省委召开了为张志新烈士平反昭雪大会。省委领导人参加了大会。除了张志新母亲郝玉芝因年迈没能前来参加大会外,张志新的丈夫、子女、张志新烈士的哥哥、妹妹都来参加了大会。 在平反大会开始之前,复审张志新案,并坚持为张志新平反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赵文兰,在看望张志新的家人和亲属时,把她找到的10多件张志新的遗物交给他们。 赵文兰说:张志新被杀害,留在狱中的东西共125件,后来法院判定:全部没收。省委决定给张志新平反后,我找到经手处理遗物的卢钢成同志,老卢打开账簿一查,东西早在两年前就处理了。我对老卢说,烈士的遗物,是无价之宝,哪怕找回一针一线,对亲人也是个安慰。 (编辑:燕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