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柏峰,男,1980年生,湖北咸宁人,法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汉族,
陈柏峰(4张)中共党员。2002年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2005年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8年获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社会学博士学位。2005年起于我校任教。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律社会学、农村社会学。主讲法理学、法律社会学、电影中的法律等课程。
出版著作《暴力与秩序——鄂南陈村的法律民族志》《农民生活及其价值世界》《乡村江湖——两湖平原“混混”研究》;在《法学研究》、《社会学研究》、《中外法学》、《开放时代》等杂志发表论文、书评、调研报告50多篇,其中CSSCI收录40多篇,SSCI收录一篇,被《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转载10多篇 。现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和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各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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