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拖车收费大限已到 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有望通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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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8日04:55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
综合新华社报道,今天,备受关注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有望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新草案对本报曾连续报道的拖车费问题给出明确说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费。 草案指出,驾驶人在现场的,可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驾驶人不在场或拒绝驶离,妨碍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将车拖走,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 消息一公布,立即引来市民、网友热评,市民王先生还向本报反映了自己的车因拖受损事件,取缔拖车收费再次成为岛城焦点话题。 网友:我为新草案叫好 跟帖选登 网友:车辆乱停交警可按规定开罚单,到银行交款,车辆影响交通的可就近移开,但不应向当事人收费。 辽宁网友:我们这边的拖车起价300元,每公里增加15元,一般都把车拖到郊区,从市区到郊区停车场,最少要15公里。最可气的是他们拖走之后连个便条也不留下,一次因为车被拖走,我没赶上时间约会,错过了一段姻缘。 网友:拖车可把我害苦了,一年让警察拖了5次,损失了1000多元,谁给他们权力拖车的? 网友:再加上一条,每个交警随身携带交通法规,对违反交通法规的人员处罚时,应说明其违反了哪条规定。 七嘴八舌 市民:盼着草案尽快实施 某文化公司负责人陶先生:有一次我到五四广场接女儿,5分钟的工夫车就被拖了,原因是我把车停在了出租车停车点,第二天我交了440元才取回车。取消拖车收费是全体驾驶员和市民的心愿,青岛要建国际化的大都市,早就应该实施“拖改贴”了。而且没有了利益的趋使,可以杜绝执法人员的乱执法,铲除腐败。 某公司职员马女士:我真希望这个法案马上实行,既方便市民,又减少经济损失。 某家电公司职员李女士:外地许多地方都实行拖改贴了,青岛交警“坚持”拖车收费没道理。 市某机关公务员王先生:我的车被拖过许多次,去年一年,光拖车费我就掏了2000多元。因为找不到车位而被拖的情况比较多,感觉很冤枉。希望新草案尽快出台,给老百姓提供方便。 青岛大学教师于女士:交警是为市民服务的,把拖车收费当成赢利手段是给他们自己“摸黑”。 拖车费早该取消了 提议拖改贴的市政协委员王夕源称赞新草案 专家观点 青岛市政协委员王夕源(右图)是我市提出拖改贴的第一人,看了昨日公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他说:“事实证明,拖车不再收费是大势所趋。” 王夕源认为,交警拖车太多导致怨声载道,严重影响了交警的形象,他提议案本意是为了维护执法机关的形象。他认为要解决乱停车的问题,首先应该解决停车泊位的问题。拖车本身的目的是强制保障交通,是公益行为,处罚是应该的,但不能演变成赢利行为。王夕源认为,提请表决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体现了对普通百姓切身利益的保护,体现了人性的关爱,维护了车主的利益。 “交警拖坏我的车”离合器片被“拖”坏 “交警拖坏了我的车!”昨天,在我市某学校任校长的王先生向早报反映。 王先生介绍,今年8月21日下午6时许,他驾驶一辆车号为鲁BP0127的欧宝轿车行驶到海尔路啤酒城附近时发生事故。交警勘察现场后,找到发达汽车修理厂工作人员将车拖走。 次日上午,他的司机到崂山区彭家庄停车场提车,司机踩油门时发现车无法加速。得知此事后,王某立即通知崂山交警大队,并将车开到崂山交警大队验车,发现车的变速箱离合器片烧坏。 索赔难找责任人 崂山交警大队负责处理此事的工作人员表示,王先生的车变速箱出现损坏与拖车本身没有直接原因。实施拖车的发达汽车修理经理说:“是交警安排我们去清障的。如果存在赔偿问题,应由交警部门来承担。” 政策链接 将于今天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中,对“拖车”作出规定,“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