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错峰出行”不简单 全市推行需谨慎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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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07:44 新京报 |
为了治理交通拥堵,社会各界一直在献策献计,这次北京“两会”上代表委员们更是对此十分关注,一些有价值的建议也相继提出。比如实行错峰出行和弹性工作制,把每天3次的“高峰期”削峰填谷,实现交通的平稳顺畅。 “错峰”的设想是不错的,一旦推行起来也会有一定的效果。但是,千万不要觉得这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真要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还需要慎重,需要经过数据采集、评估论证、民主决策程序,是对政府管理城市能力的考验,绝不是说推行就推行,想在哪类人中推行就推行的。 “错峰”的目的是方便人们的出行,不能因此而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不便,比如让商厦职员晚上班,那些有早上购物习惯的人如何购物?为了这一部分人,至少应该在一个社区保留一个大型的超市按正常时间上下班。此外,还要顾及各方利益,不能方便了一部分人,却给另一部分人带来麻烦。比如让老师推迟上班,孩子们上学可以晚,可是如果家长还要在8时上班,那么谁来送孩子上学? 所以,对北京这个特大型的城市,“错峰”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的安排,不是凭直觉发文件下命令搞“一刀切”就能成功的。在深圳市,推行“朝九晚六”,主要在全市各级国家机关推行,没有对医院、学校、图书馆等公共服务性和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的上班时间进行调整,并建议各企业维持原作息时间不变。 这样的考虑,主要是因为国家机关相对而言工作时间比较固定,而企业则因为经营项目不同需要更多的自主权,把弹性工作时间放权给企业是比较合乎实际的。当然,北京有北京的实际情况,不必要照搬深圳经验,但科学论证、民主决策这样的程序不可或缺。 还有一条,“错峰”只不过是治理堵车诸多措施中的一个,而且其作用只是辅助性的,不可夸大它的功效。正如有的专家所指出的那样,北京这样大的城市,高峰期持续时间很长,在普遍“涨水”的情况下,“洪峰”已经不太明显,早上的高峰期往往延伸到上午11点。“错峰”出行不过是把出行时间从一个拥堵时段挪到另一个拥堵时段,自然也不会很好地解决拥堵问题。 要从根本上解决交通堵塞现象,还要回到基本的路子上来。比如科学合理地制定和落实城市规划,减少人员流动,扩充道路面积,提高道路运输能力,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事业,提高公交和市内轨道交通的运行水平和舒适度,等等。总之,北京的交通问题需要通过综合治理来解决,不能单纯依靠某一项政策,尽管这项政策的确有一定的功效。 本报评论员 艾君 相关报道见今日A04版(来源:新京报) 相关专题:新京报-新浪网两会特别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