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尽快制定《农民权益保障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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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0日00:03 人民网 |
人民网记者 赵川东 “虽然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保护农民权益有所涉及,但条款太少且不够系统,因此,尽快制定《农民权益保障法》,以法律的形式加强对农民权益的保护,已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全国人大代表、广西梧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钟想廷十分关注保障农民权益问题,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了上述建议。 他指出,目前在我国,由于城市居民与农村农民存在二元分化问题,农民合法的政治权利、财产权利、人身权利等得不到平等的保护,侵犯农民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如征用农村集体土地时没有农民的参与,且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偏低;进城务工经商农民还会受到各种人身自由的限制,要办理各种证件才能在城市居留,还要交纳各种不合理的收费;进城农民不能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劳动、福利待遇,子女受教育的权利得不到保障等等。 “宪法修正案草案体现了我国对保护人权的重视,因此,制定《农民权益保障法》,依法保护农民的基本人权,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钟想廷代表建议,制定《农民权益保障法》可参照《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应涵盖农民人身权利的保护、政治权利的保护、财产权利的保护、劳动权益的保护及文化教育权益的保护等方面内容,以保证农民拥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各种权利,而不受到任何行政机关和个人的非法侵害。(人民网北京3月9日讯) 相关专题:2004年全国“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