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重申:有关政改启动机制需待三方达成共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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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1日22:50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社香港三月三十一日电(记者陶社兰)香港特区政务司司长曾荫权今天重申,有关修改立法会及行政长官产生办法的启动机制,必须由中央、特区政府及立法会三方取得共识才能成事,若强行启动只会造成沮丧及失望。 领导香港政制发展专责小组的曾荫权,与专责小组另两位成员--律政司司长梁爱诗、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天晚上出席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特别会议,向议员介绍专责小组过去两个多月的工作。 曾荫权说,政制发展专责小组三十日发表的报告,有关启动机制的部分是说出实际情况。根据《基本法》,若要修改立法会及行政长官产生办法,必须由特区政府在立法会提出有关的法律草案。他强调,有关的启动机制,必须由中央、特区政府及立法会三方取得共识才能成事。他希望议员不要将问题与高度自治拉上关系。 曾荫权指出,有关问题涉及政治体制,不能单靠特区政府单方面做决定。人大常委会释法,是合宪合法,亦合情合理,有助消除社会疑虑,提供更稳固基础展开下一步政制发展工作。他并称,昨天已向人大常委会代表清楚表达了港人对释法的疑虑,包括对香港的司法独立及高度自治的影响。人大常委会代表表示,理解有部分香港人对释法有疑虑,并重申,人大常委会依法就《基本法》这些法律规定作出解释,目的是让大家清楚掌握法律程序的基础,以探讨香港的政制发展。 至于有关政制发展原则问题的报告,曾荫权透露,小组正着手草拟有关的报告,会在四月中公布政府对政制发展原则问题的报告书。 相关专题:重温邓小平“一国两制”讲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