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费制”要谨防各种“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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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2日02:55 新京报 |
议论风生 据《新京报》5月31日报道,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去年联合制定的《关于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意见》,将从2004年秋季开学起,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 “一费制”已经试行3年,的确受到社会欢迎。但也要看到,“一费制”只是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学校的收费管理,减轻了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而乱收费现象并没根除。来自江西省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的抽样调查表明,有33%的农户认为农村中小学收费不合理,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比如,另外收取书本费、试卷费等零星费用,订报和保险费也并非学生自愿缴纳(4月15日新华社报道)。 实践证明,“一费制”固然好,但要谨防“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第一,化整为零。开学时收费盯得紧,不乱收,但开学后便零打碎敲,如补课收补课费、补考收补考费等。第二,择班费。有的学校办所谓“实验班”、“重点班”、“特色班”等,大收择班费,有的择班费竟高达2000元,学校还说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凡事豫则立,不豫则废。任何一项好的制度,推行之初,难免存在缺陷,“一费制”也不例外。问题在于,对那些可能出现的“下有对策”现象,要尽可能先有预见;即便预见不到,一经发现,也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比如,对“化整为零”的对策,就应明确“一费制”要做到一费包干,而且管整个学期,即一次缴费后不再缴其他任何费用。对于“择班费”,则应规定不准以任何名义班外办班。 在我看来,即将全面实行的“一费制”要想取得预期效果,就必须堵死所有口子,以免蹈“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覆辙。文志传(湖北学生) 相关专题:新京报-核心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