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定高考两次抢答取消成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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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4日01:57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于杨)昨天,记者从市教委获悉,高考中如果同一科目发现考生两次抢答或拖答,则将按违纪处理,取消考生该科成绩。 5月下发的《北京高考考场偶发事件处理办法》明确规定,同一科目,当监考员发现考生第一次抢答时,给予当众警告;第二次抢答或一旦出现拖答时,监考员会记住考生抢答或拖答的题目、答题位置、答的内容文字,如实记入《违纪考生登记表》,并向主考点报告
对于忘记带或遗失“准考证”的考生,监考员会先验证考生相貌,若与准考证存根上照片相符,可先安排考生进场考试,并要求考生在下一科考试时带来,同时将情况逐级上报。 此外,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开考60分钟内,考生如果出现晕场、疾病的情况,则对该考生实行隔离治疗;60分钟之后视考生情况继续就地治疗或送至就近医院治疗。 相关专题:2004年高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