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超载车卸载收费有新标准(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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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2日10:54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本报讯(记者李婧 通讯员金辰、钟洁)从昨天起,在全省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期间,广东超限超载车辆卸载、保管收费执行新标准,但车主或司机自行卸载的,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同时,各地自行制定的标准不得超过该标准。这是记者昨日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的。 广东省物价局强调,对超限超载车辆实施卸载,由交通、公安部门告知车主或司机自行卸载。自行卸载的,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超限超载车辆的车主或司机自行卸载有困难,需要提供协助卸载和保管服务的,按照合理有偿的原则收取相关费用(详见附表)。 据悉,此次执行的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各地级以上市治超办可在不超过本收费标准的前提下,结合当地的消费水平提出具体的收费标准,报当地市物价局核准后执行。而超限超载车辆货物卸载、保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必须由提供协助卸载及保管服务的经营单位收取,行政机关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同时,这些收费仅适用于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期间涉及的货物卸载、保管服务。 相关专题:国家七部门联合治理车辆超限超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