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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报:长春人质劫持案疑点调查(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5日11:34 今晚报
  7月7日吉林长春市发生劫匪劫持人质案,绑匪被击毙,人质却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家属和公众质疑选择什么时机击毙绑匪?是不是要等到绑匪动手?既然开枪,为什么射杀绑匪时不能一枪毙命?最重要的是,为什么在警方开第一枪后,还留给绑匪刺杀人质七刀的时间?央视新闻频道《社会记录》就此进行了采访,并请有关专家进行了分析。被害人家属质疑长春警方处理方式

  7月7日早晨7点40分左右,吉林省长春市北安路。一名出租车司机发现在一辆红色宝来车内,一名歹徒正用刀挟持开车的女士。他立刻拨打电话报警,并用自己的车将宝来车当街拦截下来。接到报案后,长春市公安局立刻派出大量警力前往营救。在与歹徒对峙、劝说近3个小时后,10时34分,警方开枪将劫匪击毙。有媒体称,当时警方共开了四枪。

  但是,令人遗憾的是,被劫人质的颈动脉和气管在最后瞬间被劫匪割断,上午11时,在长春市中心医院,人质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这些天来除了悲剧本身之外,遇害人质家属和公众对此案中长春警方的质疑,更加令人注目。

  本周一,死者家属就人质死亡事件和长春警方进行了第一次正面接触。长春市公安局副局长唐庆华接待了他们。他们在长春市刑侦大队一间办公室里进行了三个多小时的交涉。

  应该说,长春警方在此案中的处理,前半段,是公认为无可厚非的。事发后,110出警速度很快,而且迅速控制了局面。在谈判中,警方也从人质的安危出发,不断想办法满足绑匪的要求,甚至提出用警员换人质的方法。家属和公众的质疑,主要集中在在后面,因为后来根据法医报告,人质是刀伤致死,而且身中七刀。所以大家质疑的是。选择什么时机击毙绑匪?是不是要等到绑匪动手?既然开枪,为什么射杀绑匪时不能一枪毙命?最重要的是,为什么在警方开第一枪后,还留给绑匪刺杀人质七刀的时间。长春警方突发性预案早已制定

  由此更引出了人们对长春警方有没有预案,是否有足够的专业水平和专业人员,应对这类案件的质疑,7月7日下午4时,长春警方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长春市公安局副局长唐庆华说,接到报告后,长春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田中林、副局长郑伟民和他本人立即赶赴现场。10点34分,民警在发现犯罪分子用刀刺向人质颈部时,采取了果断措施,开枪将其击毙,由于人质颈动脉和气管被割断,送医院抢救无效而死亡。

  记者:当时犯罪分子都提出什么要求了?

  唐庆华:当时犯罪分子主要是要钱。

  记者:现场一共开了几枪?

  唐庆华:枪数应该是几枪,不是一枪。

  记者:开了第一枪以后,犯罪嫌疑人还继续伤害人质吗?

  唐庆华:在现场那就是一瞬间,他那边先动刀伤害了人质,我们才开枪打的他。

  记者:除了从副驾驶的位置开枪以外,其他角度能不能选择?

  唐庆华:给他一枪击毙的可能,我们预案也有。原来考虑准备用狙击手,但是感到车里的视线不好,隔着玻璃看得不准,而且犯罪嫌疑人和人质的距离非常近。我们选的制高点离现场还稍稍远了一点,于是采取近距离寻找时机,如果犯罪分子不采取伤害人质的残忍手段,我们暂时不会立即对他击毙,还要继续跟他谈,还要继续选择更好的时机。

  记者:我想问一下,长春市有没有谈判专家?

  唐庆华:长春市公安机关对于突发性的预案早就制定了,发生这类问题,市局主要领导都到场亲自指挥,同时亲自去谈判。(据央视《社会记录》报道)

  专家访谈

  公安大学犯罪学教研室郝宏奎副教授:

  突发场合多头管理很危险

  前天,记者就长春劫持人质事件请教了公安大学犯罪学教研室郝宏奎副教授。

  郝宏奎说,这类案件一旦发案之后,往往会有很多领导到场,必须实行分层的指挥,明确指挥责任,否则的话,很可能就会出现多头指挥,越级指挥,还有群龙无首指挥的缺位,这样就容易出现指挥混乱,但现场可能有的事情谁都可以拍板,谁都可以不拍板,那么出了问题,责任都搞不清楚。

  7月7日的劫案发生时,到场的官员确实也有不少,犯罪学领域的专家们认为,在这种场合如果多头管理,是危险的。

  郝宏奎还说,我们既要保护人质的安全,同时尽可能的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对犯罪分子采取击毙这样一些不得不使用的办法,同时也要保证警察的安全,所以说处置人质劫持案件,难度很大。保证人质的安全这是个前提,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要任意剥夺犯罪分子的生命。因为犯罪分子也不会轻易对人质实施伤害。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反劫暴谈判理论专家高峰:

  频繁更换谈判手不科学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教授高峰说,频繁地换谈判手,就给劫持者带来心理适应上的困难,老在适应与不适应当中徘徊,就无法由浅入深走到心坎中去。迫不得已才换谈判手,比如劫持者明显对这个谈判手不适应。

  高峰还说,绑匪劫持了人质,反劫持谈判就是为了解救人质,如果人质被劫持了,不管什么理由什么情况下,人质出现了死亡,就标志着这次反劫持谈判的失败。

  中国特警学院搏击教研室主任杜振高:

  既然决定开枪就要提前打

  那么在犯罪分子已经动手行凶时选择击毙到底是不是最佳时机呢?记者为此采访了中国特警学院搏击教研室主任杜振高。

  杜振高说,既然决定开枪了,那就要提前打,不要僵持到最后再开枪。指挥员是一个最关键的人物,开枪不开枪完全由指挥员做主,人质受到破坏以后你再开枪已经没有用了。

  在劫匪已经行凶时再行动,按照专家的说法,已经是错过了最佳时机,劫匪也不是被啪的一枪打掉了,而是四枪毙命。记者昨天拿到了长春市法医鉴定中心给人质家属的一份验尸报告。结论是死者身上一共有七处刀伤,颈部三处,左胸两处,手上两处。记者不在现场没有亲眼看见,先开枪还是先行凶不能妄下结论,但至少可以肯定在这四枪过程中人质受到了致命伤,劫匪人质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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