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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超载最高罚1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02:24 大江网-江西日报

  大江网讯[江西日报]记者殷勇报道:日前,记者从省交通厅获悉:我省将从即日起加大对水上运输超载行为的监管力度,对进出港口的内河船舶,将定期定量进行抽查,严厉打击超过核定载重线的船舶。同时,对违规运输的船舶,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处以最低2万元,最高10万元的罚款。

  这次全省反水上运输超载,坚持处罚与卸载并重的原则。各地方水上运输管理机构一旦查到超载船舶,必须将超载船舶卸载至核定载重线后,方可进行处罚;无卸载条件的,将通知其下一个检查点(线)及目的港海事部门进行处理。省交通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能主动卸载,并配合主管机关执法、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超载船舶,将按照《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给予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真正做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疏导与整治相结合。

  此外,为严防超载船舶入港,全省各地还将设立一定数量的集中检查点,加大日常巡航检查力度。目前,九江市已成立了船舶超载整顿和卸载基地。根据省交通厅的要求,南昌、宜春两市的地方航务局,也将于近期建立运输船舶超载整顿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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