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为农民工追讨工资 截止11月底清欠率达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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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17:36 新华网 | ||||||||
新华网福州12月10日电 (郑武平) 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建设局、工商局、市委农办、市总工会等六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从今天起至明年1月20日期间,专项为农民工追讨工资。 据了解,此前,福州市已采取多种措施对农民工尤其是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截至11月30日,已清欠建设领域拖欠工资1.34亿元,清欠率达到90.2%。为
--农民工工资通过银行卡发放。福州市各建筑企业都要在开户银行设立工资专户,将工程款的20%直接转入该专户,由各开户银行负责监管,建立健全工资资金保障制度。建筑企业按月预付、按季结清农民工工资。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银行卡,每月按不少于完成工程量的7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数额,通过银行工资卡发放工资。每季度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实际工作量结清工资,直接发给农民工本人。 --预警机制追薪。各级工会要做好企业工资支付日常监测,对欠薪一个月的企业,由企业工会向上级工会报告;对欠薪两个月的企业,由各行业(乡镇、街道)工会向市或县区工会报告,由劳动保障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对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进行调查,提出预警;对连续欠薪三个月以上的企业,有关部门将进行重点监控,责令支付劳动者工资。 --工资支付与资质评级挂钩。对克扣员工工资现象严重的企业,除劳动部门依法处理和处罚外,建设部门可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等进行限制。 相关专题:关注中国民工的生存状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