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庆洪提案:关于汽车消费税进行结构性调整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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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15:35 人民网 | ||||||||
从目前中国的国情看,汽车消费税还没有到取消的时候。但从鼓励环保节能和鼓励自主研发的产业政策要求出发,建议汽车消费税要在差别税率和减免税政策上进行适当调整。 调整的方向建议考虑,排量越高越豪华的轿车,适用高税率,排量越低越经济适用的轿车,适用低税率。越环保节能的轿车,享受的减免税优惠越多。自主研发的技术成分越多,享受优惠越多。
具体而言,目前轿车2.2升级以上的消费税税率为8%,2.2升以下的税率为5%。应当再增加一档税率,既1.6升级以下的轿车适用3%的税率。对于自主研发的享有整车自主知识产权的汽车产品,考虑全额免征消费税,或在减征消费税时适用高比例。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