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代表审议完全赞成并拥护反分裂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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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08:06 扬子晚报 | ||||||||
本报北京8日电 江苏的全国人大代表今天在审议《反分裂国家法(草案)》时坚决表示“完全赞成和拥护制定这部法律”,认为王兆国副委员长所作的关于这部法律草案的说明“集中体现了维护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坚定决心”。 江苏代表在审议中表示,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活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促进祖国统一大业
省长梁保华代表说,《反分裂国家法(草案)》定位准确、立法有据、主题突出、内容全面、精炼明确,充分体现了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有关解决台湾问题的思想,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台工作的大政方针,体现了全中国人民反对分裂国家、维护国家统一的共同意志和坚强决心。全国人大常委、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姜恩柱代表,全国人大常委、南京大学校长蒋树声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代表等也做了发言,指出《反分裂国家法(草案)》有助于遏制“台独”势力的分裂活动,维护台湾地区的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冯海青)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