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我们的本位与困惑!(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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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17:39 公益时报 | |||
编者按: 7月13日,来自十余所高校的1000余名大学生志愿者在工体演唱会上岗了,他们的任务是将全场近5万个观众席位擦得干干净净,而场外工作的志愿者正在忙碌地检票;7月25日,来自北京的志愿者们面对一桌丰盛的宴席,直嚷着吃不下。这让“好客”的主人颇有些尴尬,最后只能不欢而散…… 什么是志愿者的“本位”?中国志愿者面临什么困惑?原本该由有收入的工作人员完成的份内事转移到志愿者头上,是否合适?志愿者应该受到什么样的礼遇与接待?志愿者的经济成本是否成为负担?志愿者的父母如何看待经济成本问题……围绕着志愿者所面临的现实问题,本报记者出访圈里圈外,发来一组调查报道—— 志愿者:我们的本位与困惑! 小宇,原北京某高校学生社团组织者。 作为曾经多次以队长身份带领队员赴宁夏西部农村调研实践的小宇,他回忆起了志愿者的诸多体会。 小宇说,从成本分担上看,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坚持志愿服务的总原则,必要的经费开支一般采取“学校拿一点,学生补一点,实践单位出一点”的办法,高校支付了高份额的费用,如交通费、资料费、服装和标识费、药品费等,实践单位只需提供基本的食宿条件,不会增加额外的经济负担。但是令他无奈的是,学校仅仅提供寒暑假期间的基本活动经费,而在诸如“五一”、“十一”这样的日子里,全是学生自费还要打着学校的名义,进行实践调研。 “到了农村后接待我们的大多是合作社,其实大家都明白西部农村的生活条件,做好了充分吃苦的思想准备,吃饭和住宿都是安排在农户家里,条件可想而知,在为期一周的实践活动中,我们的日常消费倒没有多少,但路费是个大数目,来回近300元的路费,相当于大多数同学近半个月的生活费。”小宇说作为组织者每次让队员自己掏腰包都感到不是滋味,而且其中还有一些家庭比较困难的学生。 在谈到人头马款待志愿者事件,小宇显得有些哽咽,“我去过那些真正贫困的农村,一样的是家徒四壁,没有基本生活设施,希望更多人来关注贫困生乃至更大的贫困人群,多给他们些实实在在的帮助,接待者的如此‘大方’,让我感到心酸,这样的美餐我是无论如何不会咽得下。” “试想一下该事曝光后,将没有地方会继续如此盛情接待志愿者了,而本身就要支付公益成本的志愿者,会失去自身更多的利益。”面对记者的提问,小宇自有看法:“我不这么认为,凡事都有个度,去做志愿活动的人,本身就不是冲着享福去的,过分地接待会让人不安,只要能够保证志愿者基本的活动成本,就可以了。” 志愿者不能成为廉价劳动力 小路,某民间机构学生志愿者。 小路是个十分直爽的大四学生,参加公益志愿活动有近一年的时间,用他自己的话说之前自己没有什么“公益心”,通过一次偶然的机会,结识了一家民间残疾信息咨询公益机构。 针对北京外国语大学学生擦观众席位的事情,他谈了自己的看法,“不可否认,学生志愿资源是成本最低的社会资源,规模大、好管理,似乎让学生也能够从中受益,孰不知这些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工作,让学生来做,他们付出的劳动量是很大的,检票看似简单,我看也没那么容易,学生成了一种唤之即来的廉价劳动力,最好让学生做些辅助性的工作,有技术含量且强度大的就不应该做。” 同时小路表示这些学生可以收取报酬,只要低于正常从事此类工作的人员就可,或者经济条件较差的志愿者应该拿取适量报酬。 小路曾经以民间公益机构志愿者的名义,为顺义一家儿童智障康复中心捐献衣物,学校的许多老师和学生义务捐献,“来来回回往顺义跑了许多趟,因为来回的车程近4个小时,中午在那边就简单填饱肚子,最后一趟是和机构的负责人一同去的,这次不但路费要自己掏,午餐还是自己解决的,即使每次去的花费都不是大数目,但心里还是有些不舒服,一想到残疾人机构自身生存就很艰难,就没有了那么多埋怨,照样为他们做事情。” 小路讲到有一次他跟随这家残疾人机构参加石景山某社区的一次志愿活动,中午临走前,街道分给了志愿者每人15元的劳务费,“除去来回车费和一顿午餐费,基本上也剩不下,但是我心里很高兴,感觉接待方重视大家的劳动,是对志愿者劳动的尊重和认可,之后的几次活动我们合作得非常愉快,前去参加活动的志愿者积极性很高。”但这样的活动他却很少碰到,大多数都是无偿地付出。 “我不敢说志愿者多么高尚,因为拿出一些精力和金钱可能并不意味着做出多么大的牺牲,做志愿者就要做好付出的准备,但这不是我们的本分,长此以往谁也接受不了,更何况没有收入的学生,这些钱都是父母的辛勤血汗钱。” 社会对志愿者劳动不够重视 董先生,公司职员,现在一家民间社会工作机构从事志愿服务。 “和学生们相比,我有些基本工资收入,但是如果总是拿出一些钱来搞公益投资,我肯定接受不了,我没有那么高尚,我拿出时间和精力做志愿劳动,本身就是付出。”27岁的董先生边说边笑着作了回答。 “如果让我和学生一样一天检500多张票,这么大的劳动量,我觉得也应该给予象征性的补偿,可以不以金钱作为回报,通过其他方式也很好,志愿者数量多少,他们付出多少,显示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标志之一。中国的志愿者事业看起来有相当地发展,至少在电视和报纸上是这样的,但是大家对志愿者的劳动没有足够的重视,或者认为都是理所应该做的。” 董先生前不久从网上看到一则救助小动物的报名志愿活动,报名后被告知是自驾车一日游活动,有私家车就开上车,没有车可以跟着有车的朋友一起,但都要交纳100元的活动经费,“还好,最后我找到一个有车的志愿者,但要自备午餐,而且组织承诺交纳的费用将完全捐献给保护动物基金会。”“这样的活动,内容单一,流于形式,回来后我就不想再参加第二次。” 即便几十块钱,我家也接受不了 陈女士家境不是很好,她希望在不影响学业、不浪费精力的情况下,考虑公益活动这些事情,“孩子上大学负担也很重,因为响应号召参加活动,而耽误了自己,我认为不合适。” 听到记者讲到参加公益活动要承担一些经济成本,她皱起了眉头表示不理解:“是呀,怎么都这样了,现在大学生家里贫困的本来就多,不仅要负担学费和生活费,还要找工作花钱,不要说拿出成百上千,即便是拿出几十块我们家也接受不了,懂事的孩子,一看这样也就不参加了。” 志愿组织太多,不知该信哪个 “我经常鼓励我的孩子参加学校里的社团志愿活动,可以让他在以后的生活中克服种种困难。”刘女士说,即便花再多的钱,也值得! 在谈到自己对公益成本的理解和接受情况时,她表示开始时其实并不是很理解,“但是现在大家都是这样,感觉也正常了,如果花些钱能够达到预期目的也值了,如果只当了一次‘观光旅游’,不把握这些自我锻炼与自我提升的机会,这些钱就花冤枉了。”刘女士的最后一句话似乎也表达了她的顾虑:“如今志愿组织太多,不知道该信哪个了。” 自己花钱,还叫志愿活动吗? 和刘女士的观点不一样,家长黄先生对志愿者自己埋单就有看法,特别是对于大学生这个“零收入”群体。 “如果做志愿活动还花钱,那还叫志愿活动吗?做这些事情本身不就是付出吗?只不过转嫁到劳动和其他方面了。”黄先生表示,作为一个普通家庭,如果孩子因为参加志愿活动,还要承担额外费用支出,他就不支持孩子参加了。 专家:告诫志愿活动组织者 丁元竹,北京大学志愿服务与福利研究中心主任。 《公益时报》:当前中国志愿者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丁元竹:首先是目前公众对于志愿者的了解还不广泛,也不深刻,由于缺乏对志愿者活动的认可制度,因而不能有效地激励全社会的参与;其次,缺乏健全的法律和法规保障公众参与志愿服务;资金的短缺是国内志愿者活动的主要障碍之一;由政府和半政府机构创办的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活动,大多与政府的活动和政府的政策有着密切的关系,或多或少受到政府政策的影响。 《公益时报》:原本该有收入的工作人员完成的份内事转移到志愿者头上,是否合适? 丁元竹:当然是不合适的。 但是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志愿者或志愿服务的国家法律或国家法规,大部分与志愿者或志愿服务有关的法律条文都体现在就业法规中。 由于就业法规定了一定劳动时间的最低工资和雇员的其他福利,如社会保险支付,有的组织也许希望通过使用志愿者来避免这些负担。但是,美国就业法规定,如果一个人看起来像一个雇员,实际上也是雇员,那么他或她就应当享受雇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这是为了保护志愿者免受剥削和免被滥用,也保护受薪雇员的工作。一个组织不能用无偿的志愿者替代有报酬的员工。 《公益时报》:志愿者在从事志愿活动期间的权益应该如何保护?志愿者组织应该承担哪些责任和义务? 丁元竹:通常通过一些使用志愿者的组织购买保险,或风险管理来处理。相关的法律从总体上保护非营利组织,避免的风险不仅包括志愿者,也包括非营利组织的员工、客户和服务对象。 当出现管理风险时,必须考虑所有与管理志愿组织有关的可能风险,而不仅仅是志愿者的可能伤害。每一个志愿组织都对其属下的一切负有法律和伦理责任。 《公益时报》:志愿者组织应该向志愿者提供哪些支持? 丁元竹:志愿者组织应该开展志愿者定位与培训,志愿者定位是一个通过各种方式让志愿者了解志愿组织并适应这个组织的过程。 正式的培训将使志愿者为承担特殊的责任做准备。培训的方式很多,一般包括讲座、阅读、研讨、实地考察、观看录像、专题讨论、案例、角色扮演、示范等等。 《公益时报》:如何保证志愿者从事志愿服务的积极性呢? 丁元竹:首先要保持和认同志愿者,志愿者的工作必须得到志愿组织的欣赏和认可。这种认可包括正式认可和非正式认可两种。 对志愿者的管理者也需要进行评估,这个工作由志愿者来完成,这对改进志愿者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另外,在评估方法上必须坚持公正、问题定向、诚恳和简单明了。 作者:张蕾 窦丽丽 (来源:公益时报) 相关专题:贫困县人头马喝哭志愿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