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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悖离民主基本原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00:00 青年参考

  最近数星期,由于媒体而引发的争议不断,不但卫星电视换照有人质疑,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组织法导致立委打群架,联意公司(TVBS)的资本结构问题也劳动总统出面做政治宣示。从这些案例,我们看到媒体与政治的交互运作,对于我国民主发展产生若干正面作用,但是过犹不及,更多负面流弊亦必须匡正,否则任令一些政媒势力悖离民主基本原则而为所欲为,势必危及台湾长远发展与整体福祉。

  媒体是民主社会的重要一环。昔日(台湾)在威权时代,当政者严厉控制媒体,媒体是威权统治的必要工具。台湾民主化之后,媒体蓬勃发展,党国体制的残余势力仍把媒体从当年的禁脔转为其最后堡垒。近年有关媒体议题,经常衍生而成政治争端,其根本原因在此。

  更值得探究的是政治人物透过媒体放话。原则上,在野党监督执政团队,揭发弊端是重要工作之一,其不论透过议会质询或诉诸媒体,都算是民主常态。最近从股市秃鹰案到高雄捷运工程或有的弊端,在野党穷追猛打,即或出自政治争斗的算计,若真能摘奸发伏,对政治风气产生去芜存菁的作用,也算是发挥民主制衡的功能。不过,在一连串打着揭弊旗号的动作中,我们也看到不少赤裸裸而不择手段的斗争,甚至不惜以破坏正常民主机制为手段,企图在混乱之中获取政治利益。其荦荦大者,至少有以下数端。

  媒体与国会有如法院,政客名嘴人人皆如法官,未审可以先判;即如国家领导人,在联意公司尚未答辩之前,亦公然排除卫广法明文之撤照可能,政媒两界自认凌驾法律之上的人显然充斥。

  本来,独立公正的媒体,在诸多政治乱象中可以发挥拨乱反正作用。只是有些新闻机构或与政客沆瀣一气散布谰言,或对向壁虚造的爆料照单全收,还有的甚至主动为政党提供行动计划,这种角色错乱的媒体政治,使得常以“第四权”自居的若干媒体,本身即为社会乱源。

  真正的民主社会有能力从政治争议中记取教训,厘清相关议题,检讨各种程序,改进现有制度。最近有关媒体的争议中,凸显民主法治的若干基本原则及机制出现乖离现象,能否从中检讨改进,实关系台湾民主深化巩固或向下沉沦,国人不能坐视。

  (此文不代表本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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