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何春梅死了,加班仍在继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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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04:54 中国青年报 | |||||||||
10月28日早上6点半,已经工作了24小时的广州铧鑫工艺品有限公司的工人获准吃早饭,女工何春梅却晕倒了。送医院急救后,于上午8点30分死亡。(11月8日东北新闻网) 何春梅是累死的。在从10月24日早7点到28日晨的4天时间里,去掉吃饭时间,何春梅一共工作了69.5小时,平均每天休息时间仅4小时。10月26日这天,她凌晨2点多睡下,5点10分醒来,说“太累了,再多睡一会儿”,于是睡到5点半,然后又是上班到凌晨2点。她
读着何春梅累死的新闻,我立即想到的是中学课文学过的《包身工》。但那是在万恶的旧社会,是帝国主义和买办势力压迫工人,难道在人民当家作主的今天,何春梅们竟然成了当代包身工? 何春梅累死了,该由谁负责?政府有责任,因为没有依法保护打工者的合法权利甚至生命。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及权益,《劳动法》里有明确规定。如果《劳动法》的这些规定得到落实,何春梅是不会死的。 今年9月,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开对省内20家“血汗工厂”进行了谴责。我不知道在这20家企业里有没有何春梅所在的铧鑫工艺品有限公司;我也不知道这样的公开谴责最后能解决什么问题。但我却知道,违反《劳动法》的现象普遍存在,得到纠正的微乎其微。这当然不独广东如此,可谓全国皆然。 何春梅死后,引起了广州市、白云区劳动部门的重视。目前,铧鑫厂已向何家支付了一定额度的赔偿金。怎么样?不就是赔几个钱吗?何春梅死了,加班在继续,在铧鑫厂继续,在广东的一些企业继续,在全国的大多数企业继续。何春梅的生命除了给自己换了几个赔偿金,并不能唤起谁的警觉。何春梅既不是第一个过劳死的女工,也不是最后一个。那么,谁来保证《劳动法》的落实? 作者:殷国安 相关专题:媒体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