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地方政府为何对形象工程恋恋不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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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10:23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江苏常熟市奚旭初 新闻回放:据新华社报道,某市2003年8月刚投巨资建成的广场,因当地领导认为标准还不够高,今年10月中旬又扒掉地面彩砖重新建设,新建总投资达1000多万元。当地群众说,作为一个不大的县级市,这种做法实在是劳民伤财。
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并不只有某市这个“短命”的广场一家。如果说这则消息有什么意义的话,恰是因为它告诉人们,即使在“形象工程”被严厉批评的今天,有的地方仍然还在“顶风而上”。 当地老百姓这样评价:“如果折腾的是自己的钱,还会这样糟蹋吗?”话虽很简单,但却很深刻。其实,正因为“折腾”的是公共财政,一些人才会一拍脑袋就“大干快上”,脑袋一拍又“推倒重来”。应看到,确有个别人不是为民谋利,而是想通过“政绩工程”邀功请赏,即使搞砸了还可以用“缴学费”搪塞。这就是为什么总有一些人对“形象工程”恋恋不舍。 这种“情结”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从娘肚子里带出来的,而是由某些“存在”决定的“意识”。因此,要杜绝“形象工程”,就必须釜底抽薪,也就是要让热衷于搞“形象工程”的人不仅不能从“形象工程”中得到好处,还要为之付出“代价”———当“代价”或曰“成本”高到不但邀不了功请不了赏,还要身败名裂时,那么恐怕谁逼他也不会去做了。靠什么提高“成本”?就是要落实“问责制”。这才是根本之策。 《人民日报》(2005年11月10日第十版) 相关专题:媒体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