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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早报:少开11462亿民工工资“节省”了什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02:33 东方早报

  作者:张贵峰

  国家统计局数据表明,2004年全国农民工月均工资为539元,而同期的城镇职工则是1335元。这意味着,2004年全国因为雇佣农民工一项就节省了11462亿元的工资开支,相当于当年中国GDP的8.5%,这大体相当于中国当年的经济增长率。(11月10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谈到民工工资,近年来我们耳熟能详的数字是:全国农民工被拖欠工资1000亿。然而,上述新闻却清楚地告诉我们,发生在1.2亿农民工身上的工资困境远不止此———比拖欠更严重的是,11462亿的所谓工资节省,前者甚至还不到后者的一个零头。那么,这种巨额“节省”意味着什么,或者说,它究竟“节省”了什么呢?

  当然,从表面上看,此一“节省”的正面价值十分明显:不仅直接推动了国家经济的迅速发展,而且造就了一些主流经济学家津津乐道的所谓廉价劳动力的“比较优势”———一年的节省数量甚至可以完全抵消GDP增加值的惊人事实,就是对此的生动说明。但是,从农民工的自身利益,尤其国家的长远发展来看,如此的“节省”,难道只有正面价值,或者说仅仅意味着“比较优势”吗?事实肯定不是这样的。正如有学者指出的:“他们为城市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牺牲”,“没有这个群体的发展,就没有中国的可持续发展”。

  很明显,掩藏在11462亿工资节省背后的,不仅是民工们现实经济利益的被“节省”,更是伴随这种经济利益的巨大权益牺牲和自身发展损失———因为这种节省,他们不得不在“缺乏劳动保护、超时疲劳工作现象十分严重,

职业病和工伤频发”的工作环境中透支生命;还是因为这种节省,他们没有城市居民的平权身份、缺乏各种必要的社会保障,孩子在城市上不了学、上不起学,自己更是吃不起药、看不起病……

  行文至此,不能不让人想起日前一位经济学家在反对给低收入者涨工资时的高论———“如果工资提得太高,投资者把产业都转移到工资更低的越南去了,这样的话,我们打工者连工作的机会都没有了”。问题在于,这种建立在牺牲、剥夺劳动力价值基础上的打工机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机会?基于此的经济发展,是公平和谐的发展,还是两极分化、损害社会价值根基的发展?

  所谓工资,其实不仅是一个收入概念,更是一个权利概念,包含维持劳动者体面尊严生活所不可或缺的各种社会人身权利,如健康权、教育权等等。因此,这个意义上的工资实际上是不容“节省”的,否则,那必然意味着劳动者基本权利的牺牲,其后果只能是,劳动者体面尊严生活的丧失,社会长远可持续发展的再生产基础的被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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