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爱国者法案(答读者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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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9:27 环球时报 | |
编辑同志:据报道,在美国很受争议的爱国者法案近日获得延期。请问什么是爱国者法案? 江西读者蒋林 “美国爱国者法案”于2001年10月26日由美国总统布什签署。该法案是在“9·11” 主义活动一部联邦法。它从法律上给予美国国内执法机构和国际情报机构广泛的权力和相应的设施以防止、侦破和打击恐怖主义活动。 在该法案的条款中有两项争议最大,其中一项是漫游窃听条款,另一项是搜查记录条款。根据漫游窃听条款,调查人员可以得到授权,截取嫌疑人的电话通话内容或因特网通信内容,而监控目标并不局限于某个可疑电话,调查人员也不用明确要窃听的嫌疑对象。根据搜查记录条款,联邦调查局人员具有获取商业活动记录的权力,只要提出这些记录和外国情报调查有关就可以得到切实的各种记录,这包括图书馆、大学、书店、音像店的各种商业活动记录。 当初虽然有人对“美国爱国者法案”所涉及的部分条款质疑,但在“9·11”事件的强力震撼下,美国国会仅用了45天就批准了该法案。由于“美国爱国者法案”对公民的自由造成侵害,因而引起了上至共和、民主两党,下至普通民众的不满和忧虑。人们尤其对延期条款中争议最大的两项极为不满,认为这两项条款对美国传统中强调的个人自由构成了严重威胁。目前,美国各地已经有上百个司法管辖区颁布决议和法令,谴责“爱国者法案”对民权构成侵犯。▲ (黄素素) 《环球时报》(2005年12月12日第九版) 相关专题:环球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