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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报:要真相为啥就不能要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05:3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12月13日,深圳市人民医院院长周汉新首次就“天价医疗费事件”做出回应,称专项调查组的结果出来以后,将及时向媒体进行通报。与此同时,受害者家属否认有赔偿要求,表示只希望将调查结果早日公之于众,力求真相大白(12月14日《广州日报》)。

  就在10天前,哈尔滨“天价医疗费事件”的受害者家属翁强,也向媒体公开表示:“我已决定放弃申请民事赔偿的权利,我坚持揭露黑幕,就是为了让更多的医院引以为戒
,让更多的医生有所收敛!”(12月4日新华社)

  把两则“声明”联系起来,笔者突然有了一种莫名的愤怒:要真相为啥就不能要赔偿?二者好像并没有特别必然的对立关系吧?作为受害者,我们为什么总是如此“宽宏大量”,主动放弃应得的权利和赔偿呢?

  “天价医疗费”深深地刺伤了患者的心灵,在此情况下,“人争一口气”的心情笔者可以理解。但是,道歉归道歉,赔偿归赔偿,我们似乎没必要专注其一而忽视其他吧?毕竟,有些事情可以通过道歉来解决,而有些事情则不仅需要道歉更需要必要的物质赔偿。比方说,人家深夜开车撞了你,警察只告诉你撞人者是谁为何撞你,而不给赔偿,你会放他开溜吗?显然不会。说白了,要真相仅仅属于精神范畴,但民事赔偿则属于物质范畴。既然如此,患者又干吗非要把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隔离开来呢?

  笔者并不反对“生命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等说法,但患者家属还必须明白这样一个现实:一旦你们放弃赔偿,不但挽不回亲人的生命,恐怕连“买好多东西”的机会也没有了。你可能很不在乎金钱,但有人会在乎。谁?那些坑害你、勒索你天价医疗费的

医院!仔细想想“天价医疗费事件”发生的原因吧,监管不力也罢,医疗不透明也罢,但归根结底还在于医院的贪婪和欺诈。他们为了牟取私利,不仅丧失了最起码的职业道德,甚至无视患者安危疯狂地变相勒索,他们考虑过患者的利益和损失吗?如今,“天价医疗费事件”经媒体披露后,患者家属要求揭开真相、请求民事赔偿也是合情合理的,你们又何苦主动放弃自身的合法权益呢?

  说句不大讨人喜欢的话,你不要,人家医院还未必想给呢。我们可翻开近期所有的报道瞅瞅,哪有一家医院主动公开声明给予赔偿的?甭说让他们主动赔偿了,就是患者依法“要求赔偿”,医院恐怕还会争取从轻处罚呢。如今倒好,患者家属口口声声“放弃赔偿”,说不定人家正偷着乐呢。

  真相当然要揭,但赔偿也不能不要,这才是我们理性

维权的正确心态。□刘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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