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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孕妇被打昏700元了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08:29 南京晨报

  昨日,晨报在显著版面报道了孕妇丁寿红讨要工资被打成重度昏迷,以致大小便失禁,引起了社会强烈关注。当天一早,记者便与愿意提供无偿法律援助的赵海涛律师再次赶到医院,却发现丁寿红已经在前一天深夜离开医院回到了六合老家,仅仅拿到700元赔偿。

  被打孕妇只拿到700元赔偿

  一早,记者便和江苏省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的赵海涛律师赶到了长征医院,丁寿红原先所住的观察病房里却一个人也没有,医院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在前天深夜匆匆结算了医疗费用后离开了医院。通过电话联系,丁寿红的丈夫陈学会告诉记者,他已经带着妻子回到了六合老家,派出所介入处理,对方赔偿了700元钱。据他介绍,前天晚上8点多,他突然接到车站派出所的电话让他到该所处理妻子被打的事情。陈学会说,在与饭店老板交涉过程中,民警说他妻子被打也有自己的责任。后来一位民警写了一份调解材料让他签字,陈学会不认识字当时也不知道这上面写的是什么内容,签完字后,民警将其中的内容读了一遍,陈学会听见了“同意了结”的内容,可已经签了字就没法更改了。拿到700元后,陈学会考虑到大医院费用较高就连夜打车带妻子回家。扣除160元的车费,补偿款只剩下了540元。陈学会还说,妻子一早已经被送到了村里的卫生所接受治疗,身上多处软组织受伤,而且到现在还是神志不清,不时地喊肚子疼、头晕,医生表示还需要进一步检查治疗。

  老板娘哥哥承认打人事实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了车站派出所找到了当时负责处理此事的李骏警长。据悉,出手打丁寿红的是江边路车站招待所老板娘的哥哥,他已经承认了打人的事实。

  李骏警长向记者描述了他掌握的当时的情形。前天上午,丁寿红所打工的饭店老板娘找她谈话准备辞退她,丁寿红提出要工资,就为了多10块钱少10块钱的事情,双方吵了起来,言语逐渐升级,刚好老板娘娘的哥哥进来拉架,结果也卷入了丁寿红和老板娘的口角,最终将丁寿红打晕过去。李骏警长还告诉记者,前天晚上,所里将双方人员喊过来协商解决,丁寿红的丈夫要求进行一次性补偿,一直谈到晚上10点多,双方才在调解协议上签字,丁寿红的丈夫拿到700元的补偿费用后带着妻子回老家去了,在长征

医院所花的600多元医药费由打人者支付。

  律师指出:“私了”后患无穷

  江苏省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赵海涛律师听说丁寿红的丈夫在这样的调解协议上签字后,一边摇头一边说:“怎么能这么草率啊。”赵律师介绍,依照目前医生的治疗情况,做最好的打算,丁寿红起码要在家休息半个月的时间,按照相关法律,这半个月的所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费以及交通费都是要由打人者来承担的,按照目前南京市的标准,误工费为50元/天,护理费为35元/天,伙食费为15元/天,这几项加起来半个月的补偿就达到了1500元,而其他医药费和交通费等以票据为主,有多少就要支付多少。这些本来都是丁寿红依法可以享受的待遇,可因为她的丈夫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就意味着民事赔偿已经结束,今后所发生的一切医疗、交通等费用将与这家饭店和打人者没有多大关系,即使到了法院这份协议书也是合法生效的。除非是因为被打导致精神异常或是腹中的胎儿因此受到了伤害,丁寿红才能追究相关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这样的处理结果实在是出乎记者和律师的意料,孕妇要工资被打成大小便失禁竟然只拿到700元的补偿,晨报今天开通热线84701110倾听读者来评评此事。

  作者:端木/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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