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商战可残酷绝不可血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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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10:08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郭之纯 “今后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在执行董事会决议的过程中,凡受到不法伤害,除了医疗费全额报销外,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的补偿30万元;构成重伤的补偿100万元;构成重伤致残的补偿300万元;致死的补偿1000万元。”最近,温州一个投资公司的董事会为了鼓励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勇敢维护公司利益,签订了这样一个“死亡协议”。
据悉,促使董事会签订如此一个“协议”的缘起,是公司的副董事长遭到了一次未遂暗杀。在当地,商场上发生纠纷后用雇凶杀人等极端方式解决问题,已经有了许多案例。由此,该“死亡协议”可以说有充分理由,属“应运而生”。 但是,商战竟然成了真正的“搏命”?令人不寒而栗。按理说,正常的商战是智力游戏,可以残酷却不应血腥,这就需要各方共同遵守一些基本的游戏规则和竞争伦理———比如“愿赌服输”,比如“买卖不成仁义在”,比如“跌倒了自己爬起来”……在商战中遵守一些基本规则,是确保商业竞争依法有序进行、确保经济健康发展的必需,更是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的必需。 但是,由商战而引发的诸多血案却在证明,一些基本的商业伦理正在遭到无情破坏。“丛林法则”、“血酬定律”等思维方式所导致的血腥残暴无所不用其极的“竞争”手段,正在逐渐取代文明的商业游戏规则。比如在温州第一经济强市乐清市,从2000年起至今年6月,当地经批捕的雇凶案件就有47起,雇凶者九成以上是个体私营业主、富人、村官等。雇凶杀人,几乎成为了乐清市部分老板解决矛盾的“首选”和“常规”办法。可以想见,如果这样的现象不能尽快被遏制,当地的商场终将“黑化”。显然,这是对文明的逆淘汰,在如此潜规则下,经济越繁荣,离文明就越远。 经济进步竟然与文明退步伴生!这令笔者陡然间感到一股难以言喻的寒意。我在想,有多少奉行“经济至上”原则的地方,有可能、甚至是已经中了这一可怕规律的暗招? 投身商场却需有“视死如归”的勇气,需要签订“死亡协议”,如此事件凸显出的商战之畸态,具有鲜明的标本意义。首先,这暴露出当地法律的低效,甚至还有腐败,某些人之所以不敬畏法律,至少是法律经常“无力”的结果。其次,此事也表明了与真正商业文明尚存的遥远距离。尤其对当前的一些经济发达地区,我认为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提醒:应以此为鉴,对当地的经济发展“软环境”进行一番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