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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今夜,祈愿所有生命平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00:59 新京报

  12月18日,针对复旦一位遗弃小猫的研究生的自白,我发表了《愿一份自白启动更多反省》。现在,我想谈谈在这种反省中,如何思考对待柔弱的生命。

  首先,动物对我们来说都是弱小的,人依靠自己的理性发展出来的技术和工具的力量,在地球上奠定了自己对于其他生灵的绝对优势。人的力量乃至远远超过了亿万年前恐龙曾一度占据的“世界霸主”地位,而人们的行为却常常表现出对其他生灵缺乏感觉和同情。
其他动物常常被人类大规模驱赶、捕杀、囚禁,乃至被无端折磨和人为加剧死亡的痛苦,目的只是为了人类自己的便利。有一些物种由于人的缘故已经灭绝,还有一些物种奄奄一息。如果我们能够倾听到动物的心声,动物大概对人类是满怀悲愤,乃至将其视为动物的头号“公敌”。

  美国哲学家诺齐克对此曾有一问:假设哪一天有一种比人智力更高级的外星生物来到了地球,他们比人更强大,人类的力量绝对无法与之抗衡,如果他们开始任意凌辱、折磨和杀害人,人是否还有什么道义的理由进行抗议呢?对方可能会回答说,我们现在对你们做的,恰恰是你们以前对地球上的其他生物所做的,我们的行为恰恰是遵循你们自己的理由和逻辑。对此,人类将何以自辩?

  这当然是一个使问题尖锐化的假设,虽然也不是绝对没有在未来的某一天成为事实的可能。当然,这里并不是说我们所有人都要持一种非人类中心主义的观点(虽然有时转换一种观点看问题是有益的),或者说我们关心动物应当超过关心人,而是想说,我们即便承认任何一个物种或群体,都倾向于更关心自身的生存和利益,作为有理性和道德感之的人,是否在追求自己的利益时,就可以毫不顾及其他动物,人对其他动物是否就能为所欲为,就能什么事情都对它们做?人是否能不顾及它们的感觉,就随意处置它们的身体和生命?是否能因自己的不如意,乃至无缘无故地就折磨或杀戮其他的生灵?

  人对动物的态度不仅伤害到动物,也影响到人自身的心灵和性格。爱动物的人并不一定都爱人类,但虐待动物的人心灵一定出了问题,这样一种心灵倾向和行为态度,还可能延伸到人对人的关系上来。

  在人类内部也总是有差别存在的,不会千人一面、千篇一律,其中重要的一种差别就是强弱的差别,其他一些诸如智愚、贫富等差别,都可以转变为这一差别,或者由这一差别集中地体现出来,那么,我们是否可以任由一种“强者为王”、“赢者通吃”的逻辑去支配人?

  而事实上,一个再强的生命,也不可能始终是最强者,也还可能遇到比他更强的生命;一个再弱的生命,也还是有可能找到比他更弱的生命,就像鲁迅所说,一个传统等级社会最底层的人,也仍然可以凌辱别人,因为还有比他“更卑的妻,更弱的子”在。而如果这“更弱者”想要发泄,也还有比他更弱小的动物可供凌辱。

  所以,我们自然不应让这样的一种恶性的链条控制住人类,它必须中断,当然最好首先从强者那里中断,但正如上述,我们每一个人其实都构成其中的一环,都需要一种从我自己这里“中断”的意识。我们不能够把我们遭受到的强者或社会环境的强大压力,转嫁到比我们更弱的生命身上。

  尽量让它就在我自己这里打住吧,我也许还正需要这样的压力来使自己坚强、独立,学会承担。

  我们还有必要体会所有生命本身的柔弱性。首先,任何生命初始都有其柔弱的一面,如婴儿,如雏鸟,如青青的嫩苗,如嗷嗷待哺的幼崽。也正因为如此柔弱,才会有生长的余地。老子说,“人之生也柔弱”,“柔弱者生之徒”,“含德之厚,比于赤子”。其次,任何成熟和刚强的生命也都还有其脆弱的一面,其身体都经不起太强烈的打击或反复折磨,也都必须有不断的营养物供养,所有的生命也都会有生老病死。所以,不恃强凌弱的原则归根结底是泽惠于所有生灵的。

  我们希望在一种生存的基本权利上,能够“人人平等”乃至“众生平等”,所有生命都能够和平地共存在这个世界上。哲学家德沃金曾提出自己的平等原则的理由:因为人一方面都有理性,都有意识、能够合理地计划自己的生活,所以必须平等尊重;又因为人都有感性,都有身体,因而都有某种脆弱性,所以必须平等关怀。而许多生态哲学家更将类似的原则,扩展到其他动物和生命,它们虽然没有理性意识,难以成为道德的主体,但也需要得到作为“道德代理人”的人类的一种关怀和尊重。

  而由于人们之间、生命之间事实上是有差别的,所以,为了达到一种事实上的生存平等,制度和个人常常有必要更关心那些较弱势者。甚至即便仅从性格健全方面来考虑,我们个人也最好要求自己向强者示强,而向弱者示弱。这样的行为者也才是真正的勇者。

  或许有人会问:为什么老要谈论关心弱者?人为什么不将有限的资源,更多地用于优秀者的创造,用来追求人类的卓越,或至少任他们自由发展?

  这涉及到人类的一些根本价值追求和抉择,何去何从可以再加探讨。但我们现在是在一个基本生存而非理想和完善的生活状态的层面上讨论所有人、以至所有生命的平等,无论如何,人即便是以追求卓越而非普遍平等为理想,也绝对不应违反这一生存平等的道德底线。

  的确,一种“物竞天择”乃至“强权即公理”或“弱肉强食”的逻辑,在人类的社会生活中还是强大,甚至常常看起来是“自然的”,但一种道德的平等共存原则,正体现了人类精神要与之抗衡、要对之进行调整的努力。至少在今夜,我们或许可以给自己留有一个静静的时刻,来反省如何对待柔弱的生命。两千年前,有一个自称为“人子”的人祝福过所有虚心的人、哀恸的人、温柔的人、清心的人;祝福过所有怜恤人的人、使人和睦的人、饥渴慕义的人和为义受逼迫的人。大约一千二百年前,有一位中国的诗人曾经写下了这样的诗句:“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那么,今夜,也让我们祈愿所有的生命,都有免于匮乏和恐惧的平安。

  □何怀宏(

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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