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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早报:违规千亿为何才法办百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01:44 东方早报

  责任编辑 魏英杰 刘景 任大刚

  今年1到11月,全国共对2.2万名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了审计,共查出违法违规金额2900亿元,其中196名领导干部被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

  如果从公共财政管理和责任追究的角度来看,违法违规资金2900亿元,而最终被法
办者只有196人的反差,不能不说让人感到非常尴尬和不协调,因为这实际上意味着,平均法办一人的违法违规代价高达14.8亿元。

  这种不协调的责任追究格局,折射的仍然是制度本身———预算法律责任制度的不协调。众所周知,按照现行的《预算法》———规制政府公共资金使用的法律,预算违法行为只有非常粗略、笼统的三种情形,即各级政府擅自变更预算行为,擅自动用国库库款或者擅自以其他方式支配已入国库的库款行为,和隐瞒预算收入或者将不应当在预算内支出的款项转为预算内支出的行为,这就意味着,即使属于上述所列的预算违法行为,需要追究的也仅仅是行政责任,即只须给予直接责任者以行政处分。这样一来,只要违法者在预算违法中没有贪污、受贿等情节,顶多也就是一个违反“财经纪律”层面的问题,仍然不会被追究任何刑事责任,自然,也不用担心因其行为给公共资金带来的损失而受到经济追偿。

  因此,细化和明确相关的行为规则、法律责任,使任何公共资金管理中的违法行为得到与其性质相符合的责任追究,就成为财政法治不可或缺的内容,同时,也是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财政制度基础。 湖北省沙洋县张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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