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正文

东方早报:从商业贿赂看“潜规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2日08:16 东方早报

  责任编辑 魏英杰 刘景 任大刚

  据报道,近日,在一家生物医药公司做医药代表的洪先生对媒体抱怨,他以后的工作更难做了。“我需要更隐蔽地去跟医生或者医院院长打交道。”他抱怨的原因是,日前提请最高立法机关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六)草案,将商业贿赂犯罪的主体扩大到公司、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在笔者看来,向买方送回扣这样的“潜规则”,严格说来是由卖方企业的不正当竞争引起的。那些产品质量次、竞争力弱的企业为了推销产品而给买方回扣,时间一长,惯坏了买方人员,不给回扣的,质量再好也不要。于是,逼得产品质量好、竞争力强的企业也得给回扣。“潜规则”就是这样形成的。

  一家企业或者几家企业很难向市场潜规则叫板,因为在这样一个大的背景下,哪家企业向潜规则叫板,哪家企业就会受到损失,就会失去市场机会和份额。

  要想不向潜规则低头,除非企业处于垄断地位或者开发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独此一家,这样处于优势地位的企业就能不受潜规则的制约。所有非垄断性的、在市场竞争中讨饭吃的企业即使想抵制潜规则,一般也都力不从心。再者,由于商业贿赂形式多数比较隐蔽,给案件的调查取证往往带来较大难度,致使许多案件无法进入司法程序。

  从当前看,某些行业形成了“潜规则”,国家应该加大打击力度,不然,不但破坏我国对外投资环境,这一现象还将蔓延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后果不堪设想。

  为了发展经济而迁就商业贿赂,不但加重了社会腐败,而且破坏了经济和投资环境,吓跑一批外国投资者。这是很值得吸取的教训。

  广西防城港市包秀兰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