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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夜饭何必非与人同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1日03:27 北京晨报

  春节还差两个星期,年夜饭预订进入“白热化”,各个饭店想必早已经是“一座难求”。为此,质量万里行发布消费投诉警示,提醒消费者预订年夜饭要签书面合同。

  为吃顿饭签合同的事儿笔者是没做过,不过如果您真的选择走出家门吃年夜饭,签个合同是完全必要的,这样不仅订得放心,而且万一出了岔子,还有“年后算账”的本钱,“维权”是任何时候都不能不考虑的问题。其实,中国人看重年夜饭,无非是图个合家团圆
,至于吃什么和在哪儿吃似乎并不重要,围坐在家里的饭桌旁同样其乐融融,何必非要去饭馆酒店凑热闹?至于某些动辄上万元的豪华年夜饭,那是标准的浪费,根本就没必要!

  过年放假,图的是放松心情,何必为了到处满座给自己填堵,家里的饭桌是永远不需要预订的。年夜饭要吃得尽兴,开心,如果您吃得正高兴的时候有一群眼巴巴等座儿的人“参观”,想必也不大好意思“岿然不动”,吃饭的兴致必然会大打折扣。年夜饭为什么不能选择“独乐乐”?何必非要“与人乐乐”?这道选择题,您认为孰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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