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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报:民工当然应该参政议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5:27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1月15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开幕,其中,两名外来务工人员代表列席参加审议了上海市政府工作报告。(见1月16日《工人日报》)同一天的《工人日报》还刊登了一首由民工创作的诗歌:“高楼大厦是我建,光明大道是我建;脏苦累活儿是我们来干,堂堂正正做人,凭力气来吃饭!……我们是新时代的劳动者,我们是新天地的开拓者;手挽起手来肩并着肩,顶天立地做人,勇往直前!”

  的确,城市属于我们,同样也属于民工,民工的劳动汗水早已和繁华都市融合在一起,他们和城里的所有职工一样,都在平凡岗位上奉献着自己幸福着别人。

  当前,在城市务工的民工有1.2亿人,这就意味着我国城市劳动力人口中,三个人中就有一个是民工。在城市里,从建楼、

装修、搬家、保洁、送水、速递到餐饮、卖菜、理发、修车擦车,包括看孩子、侍奉老人,对一个城市而言,几乎每个角落、时时刻刻都离不开农民工。民工默默地为
城市建设
添砖加瓦,给城里人的生活提供种种便利。据统计,广东省去年的GDP中,至少有20%以上产值(约2100亿元)是民工创造的。

  但过去我们讲GDP、人均收入、政府福利,都把民工排除在外,而且由于户籍制度的原因,民工在政治上始终无奈地扮演“局外人”、“边缘人”的角色。比如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没有话语权,这怎能表达和维护自己的权益?哪有“市民待遇”可享?

  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我们不但要鼓励从商者参政议政,还应鼓励社会各阶层的人士都来参政议政。因为,一个社会的进步,只有在各个阶层人士都表达自己的意见并能相互协商的条件下才能取得。全国人大十届二次会议已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这意味着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将得到更多的保障。上海市的做法,本身就是尊重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一种体现。

  □马文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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