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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申诉 校方须7日内答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01:39 北京晨报

  寒暑假照常 时间不得顺延

  晨报讯(记者 罗德宏)今后,本市高校或中专的教师、学生提出申诉,学校应在受理通知书上限定的时间内(一般为7日)做出答复。这是记者昨天从市教委面向全市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下发的《关于做好教师学生申诉答复工作的通知》中了解到的。市教委将在每年年底对本年度受理教师学生申诉的情况、学校做出答复的情况以及案件处理结果等予
以通报。

  通知还要求,学校收到市教委的《教师(或学生)申诉受理通知书》后,应立即将送达回证寄回市教委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学校应在受理通知书上限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寒暑假照常,时间不予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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