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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的土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15:01 南方周末

  □孔曦

  业主、业主大会、业委会这几个词,近来时常在报上出现。相关的报道,多半与业主维权有关。实际上,大多数业主对小区事务都不大关心,除非事涉他们的切身利益———物业费要涨了,车子不能乱停了,维修基金莫名其妙少了……通常,他们对谁当业委会委员无所谓。最典型的说法是:不管谁当,只要当得好,我们都同意。

  我的一个朋友正巧是业委会成员。他住的小区里,先是有业主为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张贴匿名大字报,散布流言,对业委会成员人身攻击,目的是把自己推荐的物业公司引进小区。后来,那拨人又利用电脑技术复制业主签名,炮制要求罢免业委会的动议书;继而发展到撕公告、砸玻璃窗、打人骂人……说起来是内部矛盾,听着却令人心惊肉跳。这位朋友在我面前摇头叹息:真个是“民主,多少恶行假汝之名而行”!

  这位朋友气不过,请了假四处上访,受了不少冷眼,挨了不少“

太极拳”。某次上访时,接待人员劝他:“反对派”那么想做就让他们做好了。你呢,赶紧制定一套制约业委会的章程,发动业主签名,要求开业主大会,讨论通过你的章程,给“反对派”套上紧箍咒。我住的小区就这样,规定业委会成员只能无偿为小区业主服务,一旦做得不好,业主有权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弄到后来,那几个“反对派”叫苦连天后悔不迭,想辞职。业主代表开会讨论,结果,用上海话说,“叫他们停在杠头上”。

  这位朋友高兴之余,又心生忧虑:那个接待人员和小区里的反对派,多半还是良善之辈。倘若碰上不择手段厚颜无耻的反对派,就算有了好的章程,没人监督怎么办?业委会的权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某小区已经出了150万

维修基金不见踪影的事。

  城市里的业委会有点像农村的村官,虽然只是业主选出来的群众组织,却是保障业主权益的民主尝试。如果没有业务指导部门不偏不倚的公正指导,如果有人企图用谎言和武力来夺“权”,如果相关法规漏洞多多而“上头”有错不改一错到底,这样的民主就会橘逾淮而枳,变得荒谬可笑、丑陋不堪。

  “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发表不同意见的权利。”离开了这类民主的精髓,所有的推荐、选举、会议、座谈、章程,都可能是自欺欺人的表演。

  民主是一株娇弱的幼苗,她能不能茁壮成长,她所在的土壤至关重要。让我们一起动手,清除流氓手段、无赖腔调、官僚习气、衙门作风之类的碎砖烂瓦,以个人的道德约束为铲子,培以理性、公正和诚信的土壤。否则,民主的幼苗将无处扎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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