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民工在城里能安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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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9:11 四川在线 | |||||||||
四月的北京,已是春暖花开,各大公园里的人们正在享受着阳光和惬意。而在朝阳区的望京社区内,来自甘肃的农民工张旭明一家却在为自己今后的居所发愁。由于施工拆迁,他们春节后栖身了1个多月的简易房已被推土机夷为平地。(4月2日《中国青年报》) 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富余劳动力不断增多,外出务工的农民也呈上升趋势。据有关统计资料表明:目前我国有1亿多农民在城市里打工。近年来,随着房价不断上涨
众所周知: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产业大军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城市发展不可缺少的力量。农民工不仅在城市工作,而且在城市消费、纳税,解决农民工的住房问题,不仅是城市政府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拥有自己的安居之处,既是千百年来“天下寒士”的梦想,更是现代社会人的基本生存权利。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城市的进步,将有越来越多的农民最终选择在城市居住,这也是城市化的必然结果。因此,对农民工的住房问题,要早考虑、早解决,争取主动。只有让农民工在城里安居,才谈得上他们在城里乐业。 值得高兴的是,近日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要把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要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为此,首先是输入地政府要转变思想观念和管理方式,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对农民工实行属地管理。要在编制城市发展规划、制定公共政策、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统筹考虑长期在城市就业、生活和居住的农民工对公共服务的需要,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要增加公共财政支出,逐步健全覆盖农民工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 其次是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保证农民工居住场所符合基本的卫生和安全条件。招用农民工数量较多的企业,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可在依法取得的企业用地范围内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可建设统一管理、供企业租用的员工宿舍,集约利用土地。要加强对城乡接合部农民工聚居地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提高公共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各地要把长期在城市就业与生活的农民工居住问题,纳入城市住宅建设发展规划。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单位聘用农民工,用人单位和个人可缴存住房公积金,用于农民工购买或租赁自住住房。 正如一位企业老板所讲:“建了民工楼,招工不用愁。”农民工有了比较稳定的居所,生活便利,子女上学方便,各方面的社会服务有保证。对企业来讲,员工上班近而且准时,这使一些劳动密集尤其是纺织、服装企业大大受益。同时,农民工集中居住,还解决了农民工散居地区治安和卫生环境差等问题,推动了城镇文明建设。可谓是一举多得的好事,但愿城市管理者和广大用人单位,能换位思考,真心关爱农民工,让农民工在城里也能安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