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期间,可以给全国人民放假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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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11:43 云网 | |||||||||
曹林 据北京媒体报道,为给2008年北京奥运的成功举办提供良好的环境,保证奥运期间的社会秩序,北京近日成立了奥运立法协调组启动奥运立法工作,填补目前北京在城市运行中的法律空白。奥运期间的社会各方面问题将被纳入规范,例如奥运会休假、比赛时期公共交通的免费服务、外地进京车辆控制、出入北京的流动人口数量管理等——可能放假最能激
作为一个在北京工作的人,看到这条新闻当然很高兴,逢国际重大赛事举办城市放假已成国际惯例,雅典奥运时政府就慷慨地给雅典市民放了一个月的假—咱不奢望一个月了,打个2折放假一周不算过分吧。放假多好啊,既可以轻松地看奥运,又到现场圆了奥运梦,还不耽误拿钱。快乐之余转念一想,奥运期间仅北京放假?在地域关系紧张、国人集体性的奥运情结、举国办奥运体制的中国语境下,这肯定会引起全国人民的不满。 果然,登上MSN上,家乡一位朋友立即发来一条“酸溜溜”的信息:北京人,奥运有望放假咧,幸福啊。另一位武汉的朋友则发起了牢骚:记得6年前北京申办奥运成功的时候,当时曾激动地与女友抱在一起相约共同奋斗一起去北京看奥运,如今看来是没空去了,即使偷空去了也有可能在车站被当做外来人口遣返——我相信这位朋友绝非煽情,2001年7月13日晚,肯定有许多人许过同样的愿望,“到北京看奥运”已作为一种精神关怀深深根植于许多人美丽的梦影中;在场地贴近奥林匹克运动,在自己的国度与奥运零距离接触,它也是发展中国家国民的一种精神图腾。那一晚,我也曾与女友共同许下这个愿望。 由此想到,奥运假不应仅面向北京市民,也应照顾到全国人民对奥运的特殊情感。给北京市民放假是为保障赛事活动的安全有序,如此,北京市民放一周假,其他地方的人放一两天总是可以的吧。我们在“黄金周”这样的消费性节日上放假是那么慷慨大方,在奥运会这种精神仪式上也不应吝啬。一两天的时间难以真正“到北京看奥运”,但这更重要的是一种共同狂欢、共同享受奥运的国民感觉:这一天,作为一个崛起大国的国民,我们都放下手中的事,同庆奥运。 有人会说,奥运举办地市民才放假,这是国际惯例——可奥运对全体中国人有着特殊意义,放假福利应该惠及到全国。而且跟许多地方不一样,我们是举国办奥运,北京奥运不仅属于北京,更属于全国人民,这种举国理念应该在放假上得到体现。因此,在奥运放假这样的事情上,不仅是举办地北京市的地方安排,全国人大对其他地方的放假也应有统一安排。 由放假想到整体性的奥运立法,仅由北京市进行奥运立法很让人费解。北京奥运是属于全中国人的奥运,不只是北京人的奥运,所以奥运立法的许多事务都有必要面向全国民意进行听证,不能仅由地方说了算。据说为保障奥运期间的安全和社会管理,北京有关部门准备在奥运期间对流动人口和外来人口实行管制,对外地进京车辆进行控制,这就涉及到外地人来北京看奥运的权益问题,应该由全国人大进行立法协调。 立法在很多方面是一种利益分配和利益协调,“北京奥运是中国人的奥运”不是一句空话,应该体现在奥运立法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