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炒女博士裸死说明了什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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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9:54 南方网 | |||||||||
在google中一搜索,“女博士裸死”的相关资讯和网页竟然高达289,000项。而且各媒体采用的题目也颇具煽动性:“女博士裸死教学楼追踪:现场遗留铁锤和避孕套”、“嘴角流血左臂烧伤女博士生离奇裸死教学楼”、“广州女博士裸死续:多数被访师生猜是情杀”,等等不一而足。 这是一起让人惨不忍睹的凶杀案件,公众本应一掬同情之泪,这才是人之常情,谁
凶杀也罢,情杀也好,死者生前的追求者再多都无法掩盖死者是无辜者这个事实。查明案情真相,将凶手缉拿归案才是最为重要的。因为只有如此才符合法律的精神和道德的规范。如果这些渲染和传言能够有助于警方破案,公众当然乐观其成;如果这些带有三级色彩的传言无助于破案,仅仅是为了满足无聊的好奇心,笔者恳求媒体们还是多一点同情心,放过冤死的灵魂和沉浸于悲哀之中的死者家属吧。 笔者看惯了媒体对于女中学生、女大学生和女硕士、女博士和女白领的过度关注和追捧,看惯了那种带有偷窥和施虐情绪的色情和凶杀的描摹与玩味,仿佛这类群体的性与不幸才能激发起某些人的变态兴奋。人是复杂的社会动物,天使与魔鬼共生于人的灵魂中,媒体作为的社会的良心,应该时时呼唤公众良善的一面,使人类灵魂中的天使永存人间。若刻意渲染畸形的欲望和邪恶的好奇,势必唤醒人类灵魂中的魔鬼,使世风日下。 人类叫嚷男女平等数百年,我们也曾骄傲地将妇女视作“半边天”。但是从女博士裸死和种种有关女大学生和女白领的另类新闻事件看,女性特别是高知女性依然没有摆脱被侮辱和被侵害的桎梏,男女平等之路依然漫长。这种不平等深植于社会习惯之中而不经意地从人们的潜意识里不自觉流露出来,这才是最可怕的。例如这起凶杀案,如果死者不是女博士,人们可能不会去关心。因为在人们的思维中,已经形成了对女博士社会评价模式,这个模式是“裸死”、“铁锤和避孕套”以及“情杀”不相容的。正因为人们对女博士赋予了太多不平等的沉重道德砝码,人们才会表现出惊诧、好奇甚至是幸灾乐祸的看客心态。对于女大学生和女白领负面新闻的追捧也是基于这种心态。 愈是多元的社会,愈不能以僵化的道德镜子去鉴照某一特定人群。道德和法律的规范一样,应当普照人间。对于死者,知情者配合警方提供死者生前全部的生活细节都是必须和负责任的,但是不可以带着偏见或者貌似合理的道德准则对死者生前的行为进行不负责任的倾向性评价。 生命夭折,灵魂逝去,是一个悲剧。活着的凶手应当忏悔并主动承担法律的责任,活着的其他人最好摒弃看客心理而为死者祈祷。 张敬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