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对法确保记者采访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10:43 南方新闻网

  本报讯全国人大新闻局局长阚珂表示,中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增加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透明度,并通过建立相关制度,确保统一、及时、准确发布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置工作信息。

  此次初次审议的突发事件应对法中规定,新闻媒体违反规定擅自报道将会受到5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

  阚珂表示,为了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增加透明度,正在审议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对此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有关对突发事件报道管理的规定,是在总结多年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与现行的做法是一致的,其目的是在为记者采访突发事件提供服务和方便、确保记者正当采访权益的同时,完善管理,使媒体更加及时、准确地报道实际情况,以便更好地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A06-07版文字:

新京报(除署名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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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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