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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七个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6日06:00 光明网
彭祚登

  如何走好“十一五”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开局之年的第一步,是摆在党和政府面前的重要议题。根据笔者经常深入农村,长期与农民打交道的感受,认为当前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该重视和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社会主义新农村本质的认识问题

  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目的是希望全社会,特别是九亿农民,都能够享受到改革开放所带来的社会经济发展成果。“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农村人口多是中国的国情,只有发展好农村经济,建设好农民的家园,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才能保障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才能不断扩大内需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因此推进新农村建设发展生产是根本目的,一定要注重实效。即应该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当作一项治穷的工程,以重点发展经济为主富民工程。

  新农村建设最重要的是要有产业支撑,广大农民要有致富门路。切忌以“新洋房、阔门面”来包装新农村。要强调各地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战略,充分考虑当地财力和群众的承受能力,量力而行,不能盲目攀比和急于求成,更不能通过加重农民负担和负债搞建设。据报道福建漳州市某村号召农民建起了40多幢黄白相间的小

别墅,标榜为“小康村”,但该村因此欠下130多万元贷款,成为当地百姓沉重的负担。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定要避免出现“空穴化”现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最核心的目标应是使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更加富裕,农村的社会经济得到快速和谐的发展。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策略问题

  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各级政府要深入调研,结合当地特点,制定切合实际的标准和实施策略,决不能凭政府主观意愿盖新房、拿贷款建‘别墅’,搞‘形象工程’,这绝不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如一些地方不具备条件,就在公路边拆迁改建,扒旧房、盖新房,拆平房、建楼房,这是不符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的。笔者认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该考虑多种策略,比如: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包括道路、教育、医疗卫生事业等,应以政府统一规划,财政投入和多渠道融资建设为主,不能将这部分建设的负担转嫁到农民身上,因为长期以来,低廉的农村劳动力给与全社会的贡献,实际上已经支付了他们应该承担的责任。其次,农民在经济宽裕后,改善居住等生活环境条件的行动,政府应以引导为主,不必强行推动,政府可以通过提供图纸或样板房,让群众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取自己满意的。某些地区兴建“文明生态小康示范村”,提出集体供暖、自来水入户,物业、门卫、娱乐、文化设施等一应俱全。一些地方要求农家在厕所贴

瓷砖,在门口建喷泉,违背群众的意愿,这是当前新农村建设中,应该切实避免的问题。各级政府要深刻领会中央提出的要从农民生产生活中最紧迫的实际问题入手,区分轻重缓急,突出建设重点的要求,以为农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出发,做到新农村建设不急于求成,不搞一刀切,不强迫命令。农民群众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要尊重他们的意愿,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新型农民培训问题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培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型农民。在西部许多地区,改革开放以后,大量的年轻人,涌入了中东部发达地区或大城市,留守农村的大多是50岁以上的老人和学童,这一代年轻人不会从事农业劳动,他们还会继续影响新的一代。我国农村未来的农业生产,不仅面临具有基本农业生产技能的劳动力缺失的问题,同时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还需要有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术的劳动者,仅仅有艰苦奋斗的精神是不够的。因此必须加快建立农村劳动力培训机制,在城市,要对进城务工人员开展义务农业生产知识技能的培训。要鼓励接受过高等教育农林大学生、研究生到农村区,加速推进建立新型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的促进机制。

  节约型新农村建设与减轻农民负担的问题

  社会主义新农村应当是节约型新农村。节约型新农村要从节约利用资源做起,节地、节能、节水。保护好耕地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央也强调新农村建设要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切实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田。农村建设如果科学规划,节约利用耕地方面空间很大。现代农业对

能源的消耗会有较大的需求,这必然会加大国家的能源紧张程度,必须将节约能源作为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予以考虑。在西部水资源缺乏地区,还应推广节水农业,减少水资源的消耗,这应该作为水资源短缺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评价指标。

  建设节约型新农村,可以推动农民的增收,同时还必须继续减轻农民的负担。当前教育支出是农民家庭的沉重经济负担,我国九年制免费义务教育并不是彻底的免费,其学杂费、书费等仍然是一笔不小的费用,更何况大学教育,对很多家庭都是一笔相当沉重的经济负担。有资料表明,在生活性支出中,教育支出占到总收入的30%,成为农村家庭的最大支出。政府要尽快理顺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体制。以我国现今的经济发展阶段和国家整体财力状况而言,应该有能力实行免费的农村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在各国都是作为公共财政最优先支持的项目,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已经成为全球的共同趋势。在发展中国家,免费义务教育也十分普遍。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在“十一五”期间实行免费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

  另外,医疗费用也是当前农村农民最迫切需要解决的负担,据调查,农户每年的医疗支出约占农户全部支出的10%。虽然医疗支出在农户总支出中所占的比例比较低,但农户一旦患大病,需要去医院看病时,支出比重就很高了。农民一次大病往往会花掉一个家庭一年的全部收入,大病给农民的生活带来了沉重的负担。自2003年下半年我国开始了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但是目前从总体来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才刚刚开始起步,其保障水平比较有限。新型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还很低,远远不能解决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将医疗卫生事业建设列为首要应解决的问题,应该将试点与推广结合起来,加快建设的步伐。中央提出到2008年,要在全国农村基本建立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实现这一目标,中央和地方政府都须进一步增加对农村卫生的投入,安排专项资金改善乡镇和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解决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在注重大病医疗保障的同时,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应该包括补偿部分门诊费用和免费预防及卫生教育服务,满足大多数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支持开展乡村医生培训,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医疗系统就业,对贫困地区乡村医生提供补贴,以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要解决农民群众的观念问题

  笔者在走访北京郊区农村时,普遍感到,农民对因城镇化而带来的生活存在不适。比如,对于搬进住宅新区后,每月一次的水电气费、垃圾费、物业管理费缴纳等很不适应。有农民抱怨,新居虽然好看了,但离农田远了,农作物的收割处理不方便。南方一些地区建起了“农民公寓”后,农民要扛着锄头进出电梯……。这里当然让农民迅速接受现代文明当然有一个过程,同时,也有一个结合农民自身生产生活条件,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进行建设的问题。建设新农村是一个与现代化建设同步的过程,要充分认识其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充分认识到新农村建设是个长期过程,一定要用示范、引导、自愿的方法逐步推进,要坚决禁止在新农村建设中实施“达标工程”、“限时工程”和“指标工程”,对现有农民住宅乱拆乱建,强迫拆迁。

  交通、水利和环境问题

  交通、水利和环境问题是农村基础建设,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物质条件。“要致富,先通路”,农村到处可见的标语,也反映了亿万农民对解决交通问题的共同心声。交通部已经提出,今后5年,将重点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到“十一五”末,使全国具备条件的所有乡镇和建制村通公路,95%的乡镇和80%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交通保障。不仅如此,农村交通运输及县乡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建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还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

  首先交通建设可以统筹城乡交通发展,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让农民群众出行更安全、更便捷。这本身就是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其次,建设完善的交通网络可提高各地农村鲜活农产品流通效率,确保鲜活农产品高效、低成本流通,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另外,交通建设可以广泛吸引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交通行业转移就业,吸引农村富余劳动力参与公路建设、养护和客货运输。同时,结合交通行业特点,交通企业和单位通过对参与建设和养护的农民工、养路工以及从事交通运输业的驾驶员、船员、车船维修工进行交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工的从业能力。此外,农民可以依托交通事业发展增收,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进行的征地拆迁,农民获得合理补偿;农村公路建设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前提下,尽可能使用当地农民工和运输工具,可以使农村公路建设的过程,成为改善当地生产生活条件、让农民实实在在受益的过程,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农村水利、环境建设具有与交通建设类似的特点。新农村建设,要推广节水灌溉技术,但是必要的水源地建设、灌渠建设、维修、管护等是必要的。农村环境建设除了开发生态旅游等过程中,带来自身生活环境条件的改善,更重要的是对新农村建设带来的城市病的处理,尤其是难降解的生活垃圾的综合处理、引用水源的卫生与供应等。

  目前上述基础设施的建设最大的问题是资金。“十五”时期以来,政府新增财力的使用在逐步向“三农”倾斜,财政对农业投入的绝对量在大幅度增加。各地农村经常一些农业财政投资项目,花费了巨额资金,设施及建设地域缺闲置,不能够使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有效、规范,政府急需建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的决策与监管机制。另外,要建立政府补助、农民自主决策的农村社区公共品与设施供给机制,应更多地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鼓励农民积极兴修水利、修建道路等。

  要切实解决低价征地问题

  低价征地是当前损害农民利益的最突出问题,据调查,为了招商引资,留住企业,许多地方打出了低地价甚至零地价的优惠政策。大部分工业园区由政府主导开发和授权业主开发,土地出让价格普遍低于开发成本,有的还不到开发成本的一半。商业、娱乐、旅游、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能给政府带来巨大的收益,已成为一些地方政府增加财力、筹集城镇建设资金的重要途径,在征地和供地之间出现了一个巨大的利益空间。这种“低征低卖”“以地生财”是从根本上剥夺农民的利益,实际是“以乡养城”。

  伴随快速的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我国城市住房和非农业用地的需求会越来越大,大量的农业土地转化为城市用地。国家强制性大量征地造成的农民生活水平下降、就业无着落等问题日益严重,因征地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不断加剧。政府要明确界定公共利益需要,不能利用国家或政府的强制力专门为一般营利企业去取得土地。要防止滥用公共目的征地,对政府强制性取得土地要有严格限制,对征地目的和范围都有严格的界定。征地补偿必须以土地的市场价值为依据,不能以侵害农民利益为代价降低建设成本。要充分尊重农民对土地的处置权和使用权。要为失地农民建立再就业培训机制,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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