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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玩具伤了手小学生告学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10:01 扬子晚报

  本报讯 小学生黄耀(化名)的玩具掉到窨井里,当他提起井盖去取时,手被井盖砸伤。为了讨要营养费、护理费,年仅6岁的黄耀把学校告上法院。

  黄耀就读于南京建邺区某小学,今年3月23日中午,他在学校玩耍时,玩具掉到窨井里。他自行掀开铁栅式井盖,左手提着井盖,右手去拾玩具,结果手掌被压在井盖下血流不止,中指皮肤软组织撕脱,被学校送到了医院。拆线后,医生建议休息两周,父亲为此停工

半个月照顾儿子。黄耀家人认为,由于小孩是在学校出的事,养伤期间产生的2850元营养费、护理费应该由学校承担。学校认为已经垫付了一千多元医疗费和交通费,可以不要求黄耀偿还。学校已尽到管理职责,没有根据再支付营养费和护理费。

  法院认为,黄耀的伤是课间自己去提井盖造成的,而井盖在一般情况下并不具有危险性,校方没有管理失职,判定驳回黄耀的请求。

  (安子 黎明 海燕 民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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