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体育课上意外摔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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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10:39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金陵晚报报道】孩子在上体育课时意外摔伤,家长认为学校应负责任,学校则认为已经采取了保护措施,所以不应承担责任。近一年时间过去了,这起断臂事件依然悬而未决。 出事的孩子名叫张聪(化名),是南京市第二十九中学学生。据张父介绍,去年12月2日,当时读初二的孩子在上体育课时,跳“山羊”意外摔倒,左胳膊骨折,到现在为止已经花去医疗费1万多元,而孩子的左臂还是无法伸直。直到目前,学校也没有任何人来看过 孩子,更别提负担医疗费了。张先生认为,孩子在学校里出事,学校应该有监护的义务,学校这样的态度他们全家都接受不了。接到张父投诉后,记者于近日来到这所中学。一位姓司徒的校长告诉记者,学校已经就此事专门咨询过律师。他们认为,学生在上体育课时,体育老师在场,安全措施很到位,学生摔伤属于正常的意外伤害,学校可以不承担任何责任。司徒校长说,学校并非像孩子家长所说不闻不问,当时出事后,老师就及时把这名学生送到了校医务室,随即又通知了家长。本着同情的考虑,学校还提出支付2000元慰问金,但遭到家长拒绝。司徒校长认为,责任的认定不应该是学校或学生家长说了算,如果孩子家长认为学校处理不当,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王海峰(编辑小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