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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欲占房母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11:13 扬子晚报

  本报讯 儿子要结婚,母亲张太清(化名)征得其他子女的同意,决定把一套房子给儿子住。后来儿子有了新房,竟不让出这一套房子,母亲只好将儿子告上法庭。

  张太清住在南京后宰门,膝下有三个子女,丈夫1999年去世。2004年,小儿子刘兴(化名)打算结婚,女方要求刘兴必须有房才行。张太清与子女商量后决定,把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给刘兴住。2005年,张太清丈夫生前曾有的一套房子面临拆迁,张太清又与三子女

签了声明书,以刘兴的名义签下拆迁补偿协议。刘兴获得补偿款后,购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张太清认为儿子有了新房,应该把旧房让出来,谁知刘兴两套房子都不肯放。经过调解母子达成协议:张太清协助刘兴把旧房出售,税费由刘兴承担,刘兴在今年11月1日前付给母亲售房款。(沈烈 黎明海燕 民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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