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约定管辖法院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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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12:00 生活报 |
本报记者 李健 哈市读者李先生问: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出现纠纷的解决方式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怎样约定管辖法院是合法有效的? 答:《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 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确定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