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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法律300?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10:52 法制晚报

  人生·法律300?

  54 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并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劳动合同期限协

商不一致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订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

  在下列情况下会发生劳动合同的变更:

  1.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2.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应当依法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3.用人单位变更名称的,应当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名称;4.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需要协商变更劳动合同。

  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以书面形式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应当在15日内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

  55 职工辞职 提前多长时间告知单位?

  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该规定表明,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之所以做出这样的规定,是因为劳动合同直接约束着劳动者的人身自由。如果不赋予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将导致劳动合同变相成为劳动者的卖身契约,也不利于人才流动。劳动者虽然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以便用人单位选择新的劳动者。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者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得按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违反提前30天或者约定的提前通知期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56 什么情况下职工可随时解除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1.在试用期内的;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7 什么情况下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31条、第3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5.复员、转业退伍军人退伍后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6.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7.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8.实行集体合同制度的企业,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9.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58 什么情况下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属于因非职工原因,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天通知职工本人,并给予经济补偿。包含下列情况: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用人单位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本版撰文/杨京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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