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犯罪分子也休“黄金周”吗?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12:00 光明网 |
毕文章 十一“黄金周”期间,绝大多数人都休息,但是也有一些人依然坚守在工作岗位上,默默地奉献着。我们应该对这些人表示尊敬,并道一声:辛苦啦。然而,还有一些违法犯罪分子没有闲着,他们躲在阴暗的角落里伺机蠢蠢欲动。怎样解决这个问题呢?我觉得,警察不休息就是一个好办法。 红网10月5日消息:国庆节期间,长沙公安机关全警轮流执勤备勤,每天有一半警力 上班。10月1日以来,全市社会治安秩序良好,未发生影响恶劣的重大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来自市公安局110报警中心的数据显示,国庆节当天,全市没有发生一起抢劫、抢夺案件,市民在平安祥和的氛围里欢度佳节。众所周知,十一“黄金周”期间是案发的高峰期,如果公安部门掉以轻心的话,就会出现意想不到的情况,危害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不安定的因素,影响社会的稳定。针对国庆黄金周游客增多的情况,长沙市公安局对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加大了巡查力度,巡警、交警、城管警、治安警、女子特警、武警等街面警种加大巡逻执勤密度和力度,提高街面见警率,重点防控打击“两抢一盗”等街头犯罪活动。 常言道:“防患于未然。”对待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固然重要,预防也是必不可少的。一些地方违法犯罪活动猖獗的原因,就是他们重视打击轻视预防造成的后果。长沙市公安局能够以预防为主,采取一半警力不休息的措施,杜绝了国庆节当天抢劫、抢夺案件,取得了喜人的成绩。他们的做法值得其它地方的公安部门学习借鉴。 俗话说:“人民警察为人民。”长沙市公安局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许多警察放弃了休息时间为群众站岗放哨,应该受到表扬。但是,我个人认为,十一“黄金周”以及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全国各地所有的警察都应该正常上班。因为犯罪分子就是利用节假日警察休息的时机频频作案,闹得群众不得安宁。既然违法犯罪分子节假日不肯停止作恶,警察能够心安理得地回家睡大觉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