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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仓甩卖一甩好几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12:32 新闻晚报
□祝玲 胡晓玲

  晚报讯 “在南京西路上有一家工艺品商店。2年前,我刚来上海时就看到这家店打着‘最后几天’大甩卖的广告标语。可2年过去了,如今这家商店还在‘大甩卖’,搞不懂它最后到底有几天?”近日,读者王先生向本报热线63510000投诉。

  近日,记者来到位于南京路的工艺品店。远远地就看到,“紧急处理、清仓甩卖”广告标语贴在工艺品店的外墙上。“你们店为什么甩卖2年还没完。”对于记者的提问,老板

回答得很爽快。“生意不好,没卖完。卖完了就不卖了。”

  记者表示对“紫砂壶”感兴趣。“正宗宜兴货,现在只卖10元一套。”老板推荐道,“我们是1折处理,成本100元一套的。”老板解释公司急需资金周转,才会贱卖。记者表示再到其他地方逛逛比较一下时,老板说,“保证你逛一圈回来,货就没了,我们销量好得不得了。”刚才不是讲“生意不好,卖不掉么?”老板顿显尴尬。

  “这是商家以此为借口促进销售而已。”有关人士指出,消费者往往会觉得紧急处理的商品,应该是物超所值,商家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紧急处理。

  “涉嫌虚假广告,工商部门应该对其进行处理。”律师张黔林说,商家这种“最后几天”其实在法律上被称为“要约邀请”,商家通过这种标语,来邀请你跟他签定这样一份销售合同,但这种邀请不具有约束力。但如果商家将“最后2天”的广告一直悬挂着,2天后并没有“关门”,仍然在营业,并继续悬挂“最后2天”的标语,这就涉嫌虚假广告,市民可向工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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