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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垄断客运市场 涉黑团伙首犯7罪并罚被判重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12:51 新华网

  新华网合肥10月11日电(记者程士华)记者从安徽枞阳县法院了解到,安徽一个涉嫌黑社会性质团伙首犯徐普鸿、张世兵日前被枞阳县法院一审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强迫交易罪等七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0年半、18年,并分别处罚金1.5万元、3万元。同案犯庞正高、王明光等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7年至1年半不等的刑罚。

  法院查明,徐普鸿系枞阳县陈瑶湖镇人,私营业主,1996年曾因抢劫罪、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000年9月刑满释放。2002年9月至2004年2月,被告人徐金江、谢传洲购置车辆,从事枞阳到江苏常熟的客运业务,两人与被告人徐普鸿达成协议,徐、谢二人每年分别出资2万元、1万元,由徐普鸿帮助解决长途客运中的纠纷和客源问题。事后,徐普鸿组织张世兵、庞正高等人通过对同一线路的其他驾驶员打招呼、砸车、殴打等手段,威逼其他车主,垄断枞阳县东部地区的长途客运市场,为徐金江、谢传洲牟取非法营运利益。另外,被告人还强行高价变卖废旧汽车,向车主及有关人员强行索取“保护费”,多次故意伤害他人,聚众打砸,犯下强迫交易、抢劫等罪行。徐普鸿团伙在作案过程中,成员统一听从组织指挥,统一乘坐交通工具,统一使用作案凶器,甚至统一衣着打扮,作案手段凶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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