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可依却常“法不责狗” 法规为何管不住小狗?(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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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09:39 中国新闻网 |
居委会——管狗,“职责之外,情理之中” 10月16日傍晚,北京市海淀区燕东园小区。 居民三三两两出来遛狗,狗脖子上拴着狗链,狗主人手里拿着卫生纸,小区居民从容地在小狗旁边散步,人与狗,狗主人与邻居和谐相处。 然而,一年以前,养狗曾是让小区居民头疼的大问题:半米高的大黑狗冷不丁从旁边窜出来,吓得小孩哇哇大哭;园林工人在为小区修剪草坪时,发现草坪里全是狗粪……小区养狗谁来管?照理,养狗归派出所管,养狗条例的执行权也在派出所,居委会只不过是为养狗户公示和接种疫苗提供场所。在居民的要求下,虽在“职责之外”,却也是“情理之中”,居委会主动管起了狗。 为此,居委会专门召开了养狗大会,动员小区居民的力量规范养狗行为。一位居民坚持不给狗拴狗链,认为这样会使狗变得暴躁,居委会工作人员5次去该居民家耐心劝说,最后该居民给狗拴了狗链。而如果有居民遛狗不带卫生纸,则会遭到居委会工作人员的批评教育。据居委会主任李艳辉介绍,现在,该小区55只狗全部办了狗证,海淀区的养狗大会也在该小区举行。 [上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