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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感染离乡出走 "铜山现象"拷问艾滋防治机制(3)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5日16:28 中国新闻网

  找医院 找法院 找政府

  顾勇的妻子王珍说:“一家三口染上艾滋病,谁受得了啊?我婆婆死后,我们找到吴桥医院,当时医院说没办法管。可我们家就死了一个病人,还剩两个呢!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们死啊!”无奈之下,2005年8月,顾勇一家将吴桥医院告上了法庭。在记者采访的三十多个感染者中,有六人因赔偿问题提起了诉讼。但这六个已立案的案件,却突然被终止了审理

  顾家二儿媳曹影说,一个证据确凿的案子,一直拖到2006年的5月,等来的却是律师告诉我们说:“上头有电话,已受理的关于艾滋病的案子不再审理,没受理的不再立案,由县政府统一处理。”

  王珍说,“我们去法院问原因,法院告诉我们,这是上级的电话指示。”面对这样的结果,曹影很无奈:“我们本身就是受害者、是无辜的,出了这样的事政府不管我们谁管我们?”

  对此类案件,铜山县法院为何不再审理和受理呢?该院副院长桑正奎说:“我们接到了上级法院的电话通知,‘关于艾滋病的案件,受理的不再审理,未受理的不再立案。所有案件一律由县政府处理。’至于谁打的电话不知道,反正是上级法院打来的。”随后他以工作忙为由把记者“请”出了办公室。

  但随后记者在该法院5月30日上报给县政法委的“关于审理艾滋病案件情况的紧急反映报告”中看到了如下内容:“……涉及艾滋病的问题是非常敏感的社会问题,上级法院仅电话通知,要求已受理的案件一律终止审理,但不得下裁定,如何结案等候通知,现铜山县艾滋病感染者除此六例外,尚有部分准备立案未能立案……这些人均生活在农村,生活非常困难,法院停止受理后,他们非常绝望,失去了经济途径……如解决不好,可能会造成个别人铤而走险……建议安排专门部门处理,启动专项救济资金予以解决。”

  面对这份报告,铜山县政府又是何态度呢?在记者到达当地采访当天,一些感染者和家属正从县里赶回来,他们告诉记者,他们和医院签合同去了。合同虽然签了,但他们并不满意。感染者王敏的丈夫张洪表示:“家里一分钱都没有了,人还需要看病。政府整天来做工作让签合同了结这个事,说不签就不再管了,我们需要钱解燃眉之急啊!”

  合同规定:医院每月给艾滋病感染者发生活补助600元,一次性给予感染者补助10万元,分三年到位。第一年发放40%,第二、第三年分别发放30%。双方签订协议后10日内首付2万元。剩余款,于每年年底前付清。如在此期间感染者死亡,则一次性发放到位……

  值得一提的是,合同还规定医院履行协议后,医疗纠纷到此结束。以后,病患除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外,不得再向医院提出任何经济补偿和赔偿要求,否则视为违规。双方如有违约行为,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5万元。

  王珍说:“顾勇的治疗费已花去7万多,政府给10万块钱,而且分三年付清,除第一次给两万外,以后就等于一个月给几千块,这够干什么用啊!后期的治疗怎么保障?但现在的情况是你不签合同,到法院也不受理,签了还能有几个钱,不签就更没人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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