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元 K T V版权费交不起暂不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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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03:30 沈阳网-沈阳今报 | |
11月9日,国家版权局网站公布了收费标准:卡拉OK经营行业要按照12元/包房/天的基本标准,支付版权使用费。11月20日,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第一个站出来,公开说不。 中国音像协会会长刘国雄说:“12块钱只是上限。我们有几个标准,有8块、10块、12块的标准,国家版权局公示的时候说不要把那么具体的放在里头,就公布一个上限就行了。那么往下自己去定了,就是跟KTV去商量。” 刘国雄说:“有的其实四块钱可以,有的交不起,那交不起我们现在就不收他的,不能收的我先不收。”据央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