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卡拉OK版权收费标准再起波澜专题 > 正文

卡拉OK收费:音像协会乎?农贸市场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11:38 信息时报

  看完央视11月27日播出的《经济半小时》节目,终于了解了围绕着卡拉OK收费所引发的激烈争论,和一些原来被表面的沸腾所掩盖在深水部位的问题。但看完后,得到的印象却是:这个所谓的中国音像协会,怎么让人感觉是农贸市场的小商贩?(如此语言,并无不敬之意)。

  之前,我们也已经知道,每间包房每天12元的收费标准只是一个上限,将容许根据
实际情况进行下浮,但我们理想化的认为,关于怎么样下浮,应该有一个类似实施细则之类的文件来进行指导,所谓没有规矩,难成方圆嘛!可是,中国音像协会会长对央视的一番陈述却让我们大跌眼镜:“12块钱只是上限,至于12块钱如果你承担不了,我也不能说非要你12块钱,我们可以往下降,具体怎么收我们跟卡拉OK歌厅的业主去商量。”如此之民主,如此之宽容,全没有了几天前另外某位老兄的铁面感觉,人们好像看到老头、老太太们在农贸市场里面为一棵白菜该是一块钱一斤还是八毛三一斤而反复纠缠。试问,如此没有原则,没有计划,甚至可以随时讨论协商的收费项目,何以服众?

  但是,更加让人几乎忍俊不住的言论还在后面,在告诉记者这个收费的标准可以是12元,也可以是10元或8元后,中国音像协会会长又说:“有的其实四块钱可以,有的交不起,那交不起我们现在就不收他的,我也不可能不去收,我试行过程当中能收的我先收,不能收的我先不收。” 我们是否可以理解为作为国家版权局的此次收费事件的“头阵先锋”,中国音像协会似乎也有难言之隐,有那么一点钻进黑烟囱的感觉。面对全国各地一片反对之声,他们并不想(似乎也不具备能力)去采取什么强硬的措施来强制征收,但面对版权局的压力,也有诸多的无可奈何。权衡之后,采取这样一个能收则收,收到多少是多少的办法也许是一个“驶得万年船”的好选择。既不得罪版权局,也不至于和那些强硬的抵制者激化矛盾——要知道,已经有一些地方的娱乐业协会喊出了“咱们法庭上见”的口号,够吓人的!

  关于收费中音像协会的管理费用是多少的问题,我们也终于得到了两种版本的说法: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备组负责人的说法是《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规定不得超过20%,而且他个人估计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的肯定会远远低于这个比例;而中国音像协会会长又是另外一种说法:“大概一开始30%到40%左右,估计大概30%左右。”我们似乎再一次看到农贸市场里面的画面,不过这次是两个卖菜的老农在相互压价而已。

  打着“国家”的旗号进行收费,本来应该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应该在公布政策前就将方方面面的细节问题进行全面的分析比较,权衡利弊并作出细化的应对措施,更重要的是,在制订诸如收费标准这样敏感的问题时,应该充分听取广大交费者的意见和建议,力图做到透明、公开、公正和公平,断不至于搞到今天沦落到如同菜市场一般的无序和难堪,否则就难以让人们信服,遭到大家的强烈抵制也就是预料之中的事情了。

  使用人家的作品,给著作权人交纳一定额度的版权使用费,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我们看到那些抵制收费的团体也明确地表示“不是不愿交费要求交得明白”,好好的一件事情,却搞得像自发形成的集贸市场一般闹哄哄,脏兮兮,到底是谁的错?又该如何收场呢?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rss订阅】【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